送交者: 清澄 于 2005-3-21, 05:47:31:
回答: 为什么怕实名制呢?愿闻其详。 由 paul 于 2005-3-21, 00:19:46:
不过,那些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之类的言行的定义如果也能够一条一条的给写的明明白白,什么是能说的,什么是不能说得,用法律和法令给大大方方的定出来,然后让法院大大方方的公开审理,而不是让偷偷摸摸的人,莫须有的给你拘起来,那么实名制有什么不可呢?
问题在于,善良正直的东西在正常的渠道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表达(就像广州暂住证案),如果实名制的话,发言的人不知道要给那级政府给罗织一个罪名给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