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发表无知言论应该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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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JT 于 2010-04-10, 09:47:02:

回答: 但是,如果妖言惑众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后果, 由 JFF 于 2010-04-10, 09:35:54:

你信他你SB而已。

该谴责的是为他提供妖言惑众平台的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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