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昏教授压根就没准备在美国把官司坚持打下去。他只是想通过花一点点钱,捞一个口实:在美国起诉绕和方了。要的就是摆这么一个花架子,换句话说,摆个政治姿态便于抢舆论主动权。
2)因为昏教授压根就没钱在美国把官司坚持打下去。他在NYC脏乱差社区的那一小套住房还是老婆和其前夫买的房子。要是稍微有点钱,至少把洞房换个门洞或楼层嘛,换一下环境嘛。
3)常识是在信奉言论自由的美国打名誉权官司很难赢。即使在在中国,肖10个案子只在自己门口的江汉法院赢了1个,在美国他有几分胜算?最多10%。
4)如果肖真有钱,那么坚持打下去,对绕是个麻烦。不是说饶会输,而是说饶要先花很多钱。简言之:麻烦在于烧钱的消耗战。
5)肖是撞上南墙不回头,见了棺材还豪言壮语的楚蛮。他之所以接受和解,只有一个原因:He didn't have another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