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我对王小东“贱民”事件的回复,一朋友的绝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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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leph 于 2010-05-06, 08:24:27:

转:我对王小东“贱民”事件的回复,一朋友的绝妙文章

王先生:您好。您的观点我不予置评。但作为一个新新儒家学说的探索者,我对您的态度不以为然。

您的态度,说得好听是鲁莽,说得难听就是大不敬、忤逆犯上。

您调查过您口中的“贱民”占人民的比例吗?

如果这比例超过1/2或2/3,那么您就等于冒犯了人民这个整体 - 作为国家的最高主权者,您可以说它做得不对,但口出狂言以“贱民”相称,就是大大的失礼;无论您的观点对不对,仅仅以您表述观点的方式,就触犯了古代属于 “不赦”的“十恶重罪”之中的四种:恶逆、大不敬、不孝、不睦。就算您口中的“贱民”比例不到人民的多数,就“相当多的网民”的表述来看,以“贱民”指称一部分人民,也有“挑拨人民内部矛盾、激起内战”之嫌。

爱国?国家即公民集体,也就是人民。没有搞清楚状况,就敢对人民大不敬,如何能算是爱国呢?对于那些敢于藐视国家主权人乃至出言不逊者,或者质疑人民当家做主、行使国家一切权力的正当性的人,你我这样受我华夏悠久文化熏陶的中国人,难道不应指斥道:“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么?

故曰,天底下没有比礼法、名位更要紧的东西了。如果大节有亏,那么表述的观点是否正确就已经是第二位的问题了。所以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那么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礼记•曲记》:为人臣之礼: 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您只能委婉地进谏 - 假设您的观点有道理。有为人臣子的,上来没开口就先呵斥君主是“贱主”的吗?违背了礼义纲常,后面说什么都已经毫无意义了。

就算耿直的海瑞,也只不过说了嘉靖帝的一些性格和为人处世上的缺点,说“盖天下之人不值陛下久矣”;按这个模式,您应该这样说:您们这些为美国人打中国 “外交官”叫好的、敬爱的公民啊,臣以为您们看问题的方式态度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偏颇之处(以下省略若干百字)....盖天下之人不值您们久矣!”

而且,您对您口中的贱民,有没有儿子对父亲那样的、发自肺腑的热爱呢?如果没有,那就是“矫情”了。何况,您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号泣而随之”。这怎么看都不符合“礼”的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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