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刑法的现在起床不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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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10-05-10, 08:40:29:

回答: 你没讲过就别往自己头上扣。讲刑法的已经躲起来了。 由 OO8 于 2010-05-10, 03:11:44:

我们分歧的根本在于:你因为自己是中学生时被历史老师鸡奸过,就主张保护现在鸡奸中学生的历史老师;而我的观点是,我同情你曾被历史老师鸡奸的悲剧,同时坚决要剥夺现在鸡奸中学生的历史老师的权利。
我们的分歧丝毫不在刑法和民法。不要想转移问题的焦点。
我不是美国法律专家,跟你一样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法律条文。因此我一开始就在小心公开求证这个问题。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错的话,充其量我是大胆假设了这个违法行为违的是刑法。即使我这样的假设,也不会对你要保护的那个鸡奸的历史老师有任何不利,因为,我的大前提是按法律办事,如果,刑法没这条,显然,我没法用刑法起诉。

历史老师鸡奸中学生在你白大哥的美国也违法!我们若能达成这点共识就行了。

继续显示从你白大哥学来的科学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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