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断断续续看关于翻译“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讨论,没有时间插嘴。其实有一部分的讨论没有正确理解原文(中文)。讨论90% is only half done还是more than half done,哪一个能让老美理解,根本就是off-point。90% is only half done根本就是对原文的曲解,还需要什么survey去验证老美懂不懂呢?
行百里者半九十,有些人在翻译中加入“努力”、“成功”的意思,这才是比较靠谱的,因为原文说的当然是“仅仅付出了一半努力”或“达到成功的一半而已”这样的意思。比较的是努力之付出,而不是距离。不过他们好像是从直觉理解的,而没有能够按字面把原文直译出来。而这个“努力”,在原文中是有的,是可以直译的。
我认为,好的翻译是尽最大努力保留原文的语境,比如它原本是怎样取喻的,等等。所谓信达雅,很多人以为翻译后仍然“雅驯”或在新的语言中顺口,才是雅,其实我看,保留原文的生动语境才是雅——传达了文化,而不是削其足适我履去翻译成“雅”。所以,尽最大可能直译,才是好的翻译。为什么loosing face这样的直译、long time no see这样的语法错误的字面对译会被英语接纳,还不是因为文化的新鲜注入?又如,putting in one's shoes/boots,直译成“要穿其本人的鞋(去感觉)”可能比“设身处地”这样的现成翻译更能丰富中文语言。
那么“行百里者半九十”直译的关键在哪里呢?关键在很多人忽略了的“者”字。古文中这个“者”很多情况下翻译成现代汉语的“的人”(这也很可能就是为什么温总理的翻译出错的原因——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the 100-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side"——按照“的人”,自然就说half of the people了),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下,“者”是“的情况”、“的条件”等等。而这里显然是“的努力”——行百里路的努力,于九十里处刚刚用了一半。
那么,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就可以是:To walk one hundred miles,one has only make half of the effort at the ninetieth。这样就基本上保留了原文的语境,也明确用effort对译了“者”这一关键处。
另外顺便说,有一位网友提到从《纽约时报》看到这样一个标题:Last Mile May Be Hardest。。。认为碰巧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意译。我看这个说法不是巧合,可能正是已经存在的一种翻译。因为这个成语的出处《战国策·秦策二》中本来说:“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也。” 末路之难,不正是Last Mile May Be Hardest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