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动物权利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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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伊犁 于 2010-01-18, 00:55:38:

引用:

中国日报社《21世纪报》对赵南元的书面采访:动物权利的问题

1.您反对动物权利的立法,您表示动物权利立法是荒谬的,违反科学的态度,您
能为我们简单解释一下您的观点背景么?

赵:“权利”只有属于有能力主张其权利的主体或其合法代理人才是有意义的,
动物并不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动物权利论者也没有动物权利的合法代理资格,所
以谈论“动物权利”是荒谬的。此外,任何权利都意味着保障他人同等权利的义
务,不能履行义务的个体没有资格被赋予权利。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提出某种
事物的权利,并自封为该权利的代言人,那么也完全可以有人提出“植物权利”,
宣称植物有不被动物吃的权利,从而彻底剥夺一切动物生存的权利。这就是这种
荒谬权利理论必然包含的逻辑矛盾。

2. 有科学的观点觉得,为动物立法其实是为了优化人类生活,例如,让猪在更
卫生的环境下饲养,可以减少动物疾病,如口蹄疫。您对这样的观点怎么看?

赵:这个观点一点也不科学。如果真的为了优化人类(而非动物的)生活,减少
动物疾病,那么我们已有的《动物防疫法》足够了,不需要为动物权利或福利立
法。为了防疫,有时我们必须大量扑杀动物,而这显然是与动物权利或福利相违
背的。动物权利论者在这方面也制造和散布了不少谣言。例如动物受到惊吓,屠
宰后肉里会含有毒素;鸡看到其他鸡被杀,生的蛋会变小等等。这些都是毫无科
学根据的。有些动物福利论者还反对集约化养殖,主张家禽家畜的散养放养。现
在我们也发现,无论是禽流感还是猪链球菌,都是在放养状态下更容易感染。

3. 一份1998年IFAW对于北京和上海居民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善待
动物。2004年一份对于中国大学生的调查显示,90%的大学生支持保护动物。社
会对于动物福利的态度是不是在变化?您怎么看待现在大众对于动物福利的态度?

赵:IFAW基于自身立场,采用了“善待动物”或“保护动物”这种含义宽泛的概
念来误导公众贩卖私货。保护或“善待”动物这类概念,既包括保护野生动物维
持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也包含了给猪提供玩具这种“福利”,乃至禁止肉食
和一切动物实验。IFAW实际上在用前者的概念调查数据作为支持后者的根据,是
典型的偷换概念。“大众对于动物福利的态度”很容易受错误舆论的诱导,但这
种“时尚”的风行并不能减少动物福利的荒谬性。错误的东西越是流行,就越是
有必要对其进行批判。

4. 最近发生的复旦大学研究生张亮虐待20只小猫事件,以及几年前清华学生刘
海洋泼熊事件都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和争论。从人道观点,人们觉得他们应当
受到惩罚,但是现在中国没有法律来制约。您怎么看待这些事件,以及怎么看待
这种法律的缺失呢?

赵:张亮事件和刘海洋事件都是不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属于偶发的小概率事件。
媒体在西方动物保护主义的错误思潮影响下,故意大肆炒作误导公众,企图为荒
谬的动物权利立法制造舆论准备。这种做法类似于“国会纵火案”,是别有用心
者的常套手段。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并无“缺失”,刘海洋事件有“破坏公私财
物”的法律可以惩处,而张亮正在进行心理治疗。心理疾患的问题只能靠医生来
解决,不能靠法律来解决。法律是不能禁止人们生病的。况且,有人“觉得他们
应当受到惩罚”也不会是出于“人道观点”,“猫道观点”、“熊道观点”与
“人道观点”是不相干的。毕竟人不是猫,也不是熊。

5. 有人说您是“残忍教授”,因为您说动物是没有痛苦感觉的,因此怎么虐待
它都没有关系。这种说法有科学根据么?

赵:动物权利论者和某些动物爱护人士没有能力正面反驳我的观点,就进行人身
攻击,充分展示了这些人的理屈词穷。“残忍”之说出自作家郑义的文章,我已
经进行了反驳,郑义也写了《向赵南元教授致歉并致谢》一文,自己找台阶下了。
我从未说过“动物是没有痛苦感觉的,因此怎么虐待它都没有关系。”这完全是
曲解和捏造。所以有没有科学根据应该去问这些捏造者,而不应该问我。如果有
人从我的文章中读出这样的意思,那么他的HSK不及格,应该找个小学语文教师
补习一下如何分析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提高阅读能力。

6. 假设动物没有痛苦感觉成立,但是一个小孩子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他的性
格会不会变得比较残忍?

赵:动物有没有痛苦感觉在科学上尚无确证,但无论将来结论如何都只是反映一
个客观事实,不会改变小孩子的生活环境。“残忍”的解释因人而异,有人认为
会杀鸡宰鱼就是“残忍”,也有人认为在肉联厂工作的人和外科医生都是性格残
忍的人。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反倒认为外科医生是很仁慈的。有些人口比较少的
国家或地区每个男性青年都要服兵役,学习杀敌的技术和培养相应的心理素质,
我也并不认为从军经历会使人“变得比较残忍”。

7. 非典和禽流感后。舆论倡导人们“敬畏”自然,您很反对这种说法。这种
“敬畏”观点的实质是什么?是不是误导?

赵:说“舆论倡导人们‘敬畏’自然”并不符合事实,只是有几个人发表了这种
看法。我已经做了驳斥。“敬畏”的对象只能是有意识的主体,“自然”并不具
有这种地位。我没有看到任何有效证据表明“敬畏”可以防止非典、海啸或者禽
流感。“敬畏自然”的前提是对自然进行神化或拟人化,这是一种错误观点,对
于我们抗拒天灾或瘟疫只会起坏作用,不会起好作用。

8. 您说“动物福利论只是佛教的一个渐进式的粗糙版本”,怎么理解?中国的
传统文化里对待动物是种什么态度?能否适应今天的发展?

赵:佛教主张的众生(动物)平等,建筑在轮回学说的基础上,人和一切动物具
有相同的灵魂,在理论上能够自洽。但是动物福利论则缺乏理论上的支持,难以
自圆其说,所以说是粗糙的。动物福利论的最高纲领是禁止一切动物实验和商业
养殖,而又不像佛教那样甘当小众,总想以“普遍道德”自居,这样就不能一下
展现自己的最高纲领,不得不迁就大众的妥协限度,只好采取逐步蚕食的渐进方
式,难免导致自相矛盾,也必然不断挑起社会纷争。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不是佛
教而是儒家思想,孔子主张以人为本,不语怪力乱神,所以“神本主义”所造成
的伦理混乱比较少。例如“君子远庖厨,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所在意的是君子
的心性,而不是动物的痛苦,只要是小人去杀猪,君子是可以食其肉的。与西方

发展,在中国要想挑动群众捣毁进行动物实验的科研机关,就不像在英国那么容
易。

9. 您怎么看待西方的动物人类平等观念?东西方对待动物有什么差别?

赵:即使在西方,“动物人类平等观念”也只是少数人的理想,不可能被多数人
接受。例如美国有关机关收容的流浪犬,过一段时间无人接收,也就杀掉了;而
收容的流浪汉就不可以杀掉。但是西方的神学伦理体系,容易把某种抽象原则作
为终极追求,忽视人的实际利益。这方面中国的人本伦理体系比西方要优越得多,
因为如何对待动物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际关系问题,只有以人为本的道德规
范才能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小区养狗的争端也是人与人的争端,不是人与狗的争
端。

10. 人和动物应当是什么关系?(平等,不平等,或者其他?)

赵:人和动物的关系不存在“应当”如何的问题。谈论动物之间的“平等”毫无
意义,狼可以吃羊,羊却不能吃狼。如果把人类也看成动物的一个物种,那么同
样是人可以吃羊,羊却不能吃人。这是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不是可以谈论“应当”
如何的问题,正如谈论地球是否“应当”围着太阳转一样,毫无意义。

(本文的英译版发表于2005.12.14《21世纪报》)

(XYS20051220)

引用:

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

  作者:瑚布图

  在《中国日报社《21世纪报》对赵南元的书面采访:动物权利的问题》一文中,赵南元教授就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的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这里不对其观点是否正确进行评论,但其谈话内容中确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主要是动物福利概念的问题。

  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赵南元教授在谈话中经常将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的概念一并提出,有时候还互换使用,这是不对的。其两者区别在于,动物权利的概念更多涉及到了道德层面的内容,而动物福利部分内容则隶属自然科学范畴。事实上,有关动物权利的思想自古有之,而动物福利的科学概念的制定则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

  对于动物福利的概念一直有着争议。Colin Spedding在其《animal welfare》一书中提到 “福利一词是有时被称为“泛义词”中的一个,尽管我们大体知道它的意思,但是如果涉及细节,它又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其他相类似的词还有诸如美、真理和自由等。我们经常使用这些词语,但是我们非常清楚,在特定场合,我们对什么是美或者真理很难达成一致看法。显然,在一个人看来是美的事物,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不美,作为一种主观事物,关于什么是美的陈述,对一个人可能是真实的而对另一个人就不是。”

  由此可见,在我们讨论动物权利还是动物福利的时候,大家有必要确认我们讨论的是同一件事情,否则自说自话,没有任何意义。正如Colin Spedding所说的,“如果我们都用同样的词指不同的事,即使是通过讨论要取得任何进展也是困难的。简单地交换一些关于动物福利的高度个人化的看法,不大可能有建设性的结果。”

  学术界比较认可的动物福利概念:动物福利通常被定义为一种康乐状态,在此状态下,至少动物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而痛苦被减至最小。

  从此概念中可以看出,动物福利不涉及到是否宰杀或使用动物的问题,它的核心思想是满足动物的基本需要,减少动物不必要的痛苦。

  事实上,许多应用动物福利研究者向来认为,死亡从来就不是最痛苦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许多身患痛苦疾患的病人为什么要主动寻求安乐死的原因。动物福利研究者认为,我们不是不可以使用动物,不是不能宰杀动物,最重要的是,在我们利用动物的过程中,不要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这才是动物福利所倡导的。

(XYS20051221)


引用:

关于瑚布图《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

赵南元

  瑚布图先生的《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认为我概念不清,混同了动物的“权利”和“福利”。这种混同并不自笔者始,动物权利的倡导者们也并未刻意区分,有时干脆就写成“动物权利/福利”,而且所倡导的内容也区别不大,所以弄清这两个概念的意义何在仍然令人困惑。

  瑚先生文中的惊人之笔当属“动物福利部分内容则隶属自然科学范畴”一说。从文章中可以看出瑚先生对动物福利的“学术界”相当熟悉,想必知道些笔者闻所未闻的研究新进展,故委托方舟子转一邮件给瑚先生,想先补课之后再评论:

瑚布图先生:

在新语丝上看到大作《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受益匪浅,很多见解都很新颖,特此表示感谢。深感对于动物福利问题还有很多不了解的部分,特别是大作中“动物福利部分内容则隶属自然科学范畴。”之说,是我过去所没有见到过的(下面的附文也没有此说法)。对此非常希望瑚布图先生能够提供一些参考文献,告诉我动物福利属于自然科学的哪个学科,我将不胜感激。

恳请不吝赐教。

赵南元谨上(附文略)

 时隔数日未收到瑚先生的回音,想必是瑚先生吝于赐教。只好将此信公诸《新语丝》,此地读者中高手如云,或许有人能为笔者解惑。瑚文中其他说法已有网友于翌日置评,笔者见解未出其右,故不再赘述。收到方舟子转来“负重的青牛”的商榷,与笔者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有一定普遍意义,也一并发布在此:

方先生您好:

  首先对这封冒昧的邮件表示歉意,因为这封邮件的对象原本不是您,而是清华大学的赵南元教授,只是本人找不到赵先生的邮箱地址,作为新语丝的固定读者,就冒昧地找到了您,如可能请把这封邮件转给赵教授。这里先谢过!!

 我想请教的是有关赵先生最近关于动物福利发表的专访。对这个问题,我本人也一直通过新语丝等渠道关注着,我的基本观点是站在赵先生这一边,即为动物福利立法不可取,如人与动物平等、给养殖的猪提供玩具等等,在本人看来,实在是多余的事,不是感情泛滥,便是别有用心。

  但一直以来却有一些问题让我困惑,请问赵先生,您对活吃猴脑、当众活剥动物皮毛这些现象有什么看法?这些我们称之为吃虐食,尤其是当众做这些事。起码我认为这些是不可接受的,估计大多数人也不能接受这些做法。

  您认为这些是正常的行为吗?如果不是,那不从动物福利的角度看,目前或将来能通过什么途径加以制止呢?

  我期待着您的意见。谢谢。
  再次感谢方先生,另外如果方先生有空也有兴趣的话,我也很想就吃虐食、当众活剥动物皮毛的问题听听方先生的意见,无论是在新语丝上,还是直接给我回复邮件。

  新语丝读者 负重的青牛

  2005.12.21

青牛先生:

  方先生转来了你的邮件,我想就你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多数人“不可接受”的事情,是否就有理由禁止少数人去做。

  例如同性恋,多数人不喜欢,甚至感到恶心,但是这并不构成禁止同性恋的理由。因为少数人的同性恋并没有妨碍多数人的异性恋。

  “吃虐食”或“当众活剥动物皮毛”也是一样的。本来这些作法并不需要公之于众,我们可以规定吃虐食必须在包间或特定的饭馆或个人自己家里的私密空间进行,也可以规定活剥动物皮毛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这都是为了照顾公众观瞻,与“动物福利”无关。就像我们禁止在吃饭时间播放脚气药和卫生巾广告,并不意味着脚气药和卫生巾本身有什么不好。

  所以记者们把“吃虐食”和“活剥动物皮毛”拍成照片登在报刊杂志上,就是记者不对,而不是当事人不对。记者是在挑动群众斗群众。

  试想如果记者去把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场面拍成录像,在电视台播出,让大家看着很恶心,掀起一场反对同性恋运动。那也肯定是记者不对,而不是同性恋者不对。该禁止的是记者的报道,而不是同性恋。

  不知我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赵南元

赵先生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的回复,你的观点对我有一定启发,但我还想进一步请教。

  如您的观点:“多数人“不可接受”的事情,是否就有理由禁止少数人去做。”

 从您举的例子看,同性恋者确是少数人群,但多数的人虽然不接他们,却也没有强迫他们改变什么,因此他们还是自由的,而复旦大学研究生张亮虐待20只小猫事件的主角张亮同样做的是“多数人“不可接受”的事情,但却正在进行心理治疗(不知道是不是强制性的),因此您所举的例子未必能证明你的观点。

 新语丝05.12.21, 瑚布图《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一文中某些观点我认为还有些道理,我们在利用动物的同时,是否能采取些手段减少动物的痛苦呢?或者换言之,避免出现过于血腥、残忍的场面呢?即使是这些感觉只是对人而言的。能亲手制造这些血腥、残忍的场面而乐在其中,他们的心理正常吗,恐怕也需要接受治疗的。

  无论如何,我认为那些为一已之私欲,“吃虐食”或“当众活剥动物皮毛”或“活取熊胆”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在公众场合做这些事,都是心理上有问题,即使不从“动物福利”的角度,同样也要接受“治疗”。要不然,我们凭什么认为张亮虐待20只小猫就是心理有问题呢?

  我这些想法,您以为如何?

  负重的青牛

青牛:

  关于“进行心理治疗”,我只是说了一个事实,就是说如果承认他是有病的话,就不是道德法律的问题。但是我不是心理学家,而且至今美国也仍有人认为心理学并不是科学,我对现在流行的心理治疗也持强烈的怀疑态度。实际上在过去同性恋也曾被认为是道德问题、法律问题,也曾被认为是一种病。我们这个行当的祖师爷图灵,就是因为不堪忍受同性恋的“治疗”(当时好像用的是激素)而自杀的。所以我对于这种动辄想要“治疗”的倾向并不赞成。这种倾向的发展方向,就指向苏联那种把持不同政见者关进精神病院的结局。

  “我们在利用动物的同时,是否能采取些手段减少动物的痛苦呢?或者换言之,避免出现过于血腥、残忍的场面呢?”我想,如果不涉及公众观瞻的话,那么这就是个纯粹个人兴趣问题。无法否认,每个人对“血腥、残忍的场面”的耐受力是很不同的,但是我们也不可以认为与自己不同的人都需要“治疗”。我们应该承认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不站在“动物福利”的立场上看,我不认为“采取些手段减少动物的痛苦”有何必要。如何培养自己的心性,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在人群中,既有虐待狂,也有受虐狂,二者之间可以相互取得快感,只要是自愿的,别人也用不着干涉。

  至于“一已之私欲”,恰恰是经济学成立的基础,也是一切生物的立命之本。为此而“吃虐食”或“当众活剥动物皮毛”或“活取熊胆”的人,恰恰是最正常的人,无须治疗。

  我记得当年清华大学有一位“踢门教授”,颇有洁癖,上课时踢门而入,怕手沾了门把上的细菌而得此雅号。文革时期到了鲤鱼洲农场改造,工宣队为了“治疗” 他的洁癖,专门分配他去捞取粪坑里的蝇蛆喂鸭子。治疗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这里“治疗者”和“被治疗者”谁更不正常倒是值得思考的。我也认识一位看见血就晕倒的人,可以算是“反残忍”的一个极端吧,但我也不认为他需要“治疗”,毕竟他也曾经是一位英勇的志愿军战士。

赵南元

(XYS20051224)

引用:

复赵南元《关于瑚布图《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

  赵南元先生并各位关心人士:
  由于最近事情繁忙,鲜有上网。昨日忽接到一老友电话,说赵先生在等我回信,今日赶紧上网浏览,才发现赵先生早有回音,同时发现诸多人士对此话题深感兴趣,所以仓促匆忙之中,写了一篇短文,希望继续就此话题进行探讨。同时也作为公开信回复赵南元先生。

  瑚布图
  2005年12月27日

  动物福利的自然科学内容

  瑚布图

  (接上文《有关动物福利的概念》)

  动物福利从最初的单一概念,已经逐步发展成一个崭新的学科—动物福利学。动物福利学是一门复合科学,它涵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方面内容。在自然科学方面它包括兽医学、动物生产血及应用动物行为学等,而在社会科学方面则涉及论理学和美学等内容。

  一些欧美大学里,在涉及到兽医、畜牧的专业课程中,多开设有“动物福利”课程,并往往和动物行为学、家畜行为学等课程结合在一起讲授,在此方面比较权威教科书有英国剑桥大学兽医系的D.M.Broom教授和加拿大的A.F.Fraser教授编著的教材《Farm animal behaviour and welfare》。这些课程的核心内容并不是向学生灌输动物保护或动物权利的思想,而主要是讲授人们在生产中或在实际应用动物中遇到的动物福利问题,这些福利问题会给生产或动物本身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如果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等等。由于在概念上动物福利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动物权利,所以有些学者用到了 “应用动物福利学”(Applied animal welfare science)的概念。事实上,这里面涉及到的很多内容与我们的信仰以及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无关,而纯粹是生产或科研问题。(如大家感兴趣,我将在以后的文章中详细说明)。

  动物的福利我们可以分为生理福利和精神(心理)福利两个方面内容。

  动物的生理福利容易量化、直观,很容易被人们接受。例如在动物生产中,我们可以用无疾病或寄生虫作为动物具有良好健康的评价标准;无营养缺乏、保持良好体况作为饲养合理的衡量指标;而良好的圈舍条件则可以避免动物肢体损伤,使躯体感受舒适。在动物生产中,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尽可能地保障动物具有良好健康、制定合理的饲养工艺以及创造良好的圈舍条件,不仅仅能够提高动物福利水平,而且还能极大地提高生产水平。

  容易引起大家争议的是动物的精神(心理)福利方面的内容。很多人对于动物是否具有主观感受和心理意识尚存争议,所以在评价动物福利时是否应该考虑动物的感觉(feeling)这一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由于目前的科学手段很难准确测量出动物的心理状态,如焦躁(Agitation)、压抑(Depression)、痛苦(Distress),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动物的行为进行主观判断。衡量动物福利,生产力被证实是不可靠的,而利用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的方法也很难获得理想结果,因此,应该采用行为学研究方法对动物福利进行评价。(参见,包军. 应用动物行为学与动物福利. 家畜生态,1997 ,18(2):38~44)。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动物福利评价的核心学科就是应用动物行为学,这也是为什么在欧美许多大学里往往把动物福利内容纳入到家畜行为学课程里的主要原因所在。

(XYS20051227)



引用:

关于《动物福利的自然科学内容》

赵南元

  首先感谢瑚布图先生在百忙之中拨冗回复了我的提问,使讨论得以进一步深入。

 瑚先生在《动物福利的自然科学内容》中是这样回答的:“动物福利从最初的单一概念,已经逐步发展成一个崭新的学科—动物福利学。动物福利学是一门复合科学,它涵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方面内容。在自然科学方面它包括兽医学、动物生产血及应用动物行为学等,而在社会科学方面则涉及论理学和美学等内容。”

  这个说法似曾相识,于是查到了前些日子看过的资料:“有的认为风水是集天文学、地理学、环境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伦理学、预测学、人体学、美学于一体,综合性极高的一门学术”
(http://www.nhv.com.cn/articleview.asp?846)

 这种创立大学科的事情,近年来也像雨后的蘑菇一样,遍地都是。但大多数充其量是一种主张,一种说法,一种愿望,远未成为事实。恰巧我所研究的认知科学领域也是类似的一个大学科,所以比较了解这种大学科的虚虚实实。学术界比较经典的说法,认为认知科学涵盖了哲学、人类学、语言学、心理学、脑神经科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六个学科。而我认为还不够,应该加上进化生物学和动物行为学。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爱好,可以加上其他内容,例如朱清时就认为藏传佛教也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尽管他是个院士,很权威,我也可以认为他说的不对。

 这些学科纠集在一起,顶多也就是互相稍有渗透,连融合都作不到,更不用提形成新的学科了。如果问一个哲学家,哲学是不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十有八九是不会承认的。而心理学家则普遍认为,认知科学就是认知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流派。真正愿意戴认知科学这顶帽子的人,大概只有脑神经科学界多一些,其他学科对此基本上是敬而远之。就像一个山大王,建了一个山寨,摆上六把交椅,却不见好汉们就坐,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在充数。

  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崭新的学科”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硬核”,仍处于摸索阶段,甚至学科之间的最基本的矛盾都没有解决。

  就拿这个“动物福利学”来说,兽医们愿意学它是理所当然的。无论是动物权利还是动物福利,宣传起来都能增加兽医的收入。试想如果人们养的猫生了病听其自然,城市里的兽医们赚谁的钱去?但是这种一致性只是利益的一致性,并非学理上的一致性。

 从学理上看,“福利”与“生产力”并不总是一致的。动物“无疾病或寄生虫”固然有助于提高“生产水平”,但当二者一致时,“福利”的提法并无必要。关键在于,当“福利”与“生产力”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动物行为学只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并不能直接推导出伦理学的“应该如何”的问题。“是”和“应该”之间的鸿沟让休谟以来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伤透脑筋,竟然在这里被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当然这不是真正的“解决”,只是词语的游戏。把“生理健康”、“精神健康”偷换成“生理福利”、“精神福利”,不用任何论述,只靠暗度陈仓,事实判断就不动声色地变成价值判断了。深层的哲理一般人未必感兴趣,我们可以用实例说明“福利”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吃烤鸭真遗憾。”是如今北京旅游的宣传用语。三十年前尼克松第一次来北京,自然少不得品尝烤鸭。尼克松夫人帕特参观四季青人民公社时,看到北京填鸭的饲育过程,顿时花容失色。填鸭过程惨不忍睹,帕特恐怕会后悔吃了如此的“虐食”。传统的填鸭工艺是把棒子面搓成条状,用手指捅进鸭子的食道。此法生产力低下,早已改为机器助力,只要把皮管插进鸭子嘴里,饲料靠机器的压力快速压入食道,省时省力。

 咱不是鸭子,不敢妄度鸭子的“精神福利”,但至少鸭子的“生理福利”受到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不自然的高速填食方法,不仅残忍,而且直接威胁鸭子的生命,一个养鸭场中,每天都会出现一两只被噎死的鸭子。而填鸭的结果,也是既不健康也不福利的。填鸭们都患上了肥胖症、脂肪肝(据说法国肥鹅肝的生产方式与此类似,很为动物爱护人士所诟病),不仅不能像野鸭那样飞行,赶得快了都会骨折。人们提起“虐食”,首先想到的是“活吃猴脑”。但人们也都知道“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与“活吃猴脑”这种“一时之痛”相比,填鸭这种大半辈子每天受罪才是真正难熬的。

  错误的理论很容易自陷尴尬。

  对于敬畏自然论者我们可以问他见到老虎怎么办。

  对于动物权利论者我们可以问他蚊子叮我怎么办。

  对于动物福利学者我们就要问他烤鸭可以吃吗?

  如果他回答可以吃,就证明动物福利学毫无作用,完全可以省略。

  如果他回答不可以吃,就证明“动物福利学”像“转轮子”、“风水学”一样,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学问”。

(XYS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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