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嫌我“too stupid”不跟我玩了吗?怎么一转头又贴上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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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自如 于 2010-01-28, 21:59:26:

回答: 自如,现在能理解“在公民权利的意义上,自由可理解成法律容许的权利(RIGHT)。” 由 JFF 于 2010-01-28, 16:48:52:

鸡子兵法第四条:【“stupid不跟你玩”只是缓兵之计。】等气喘顺了,感觉又high起来了,开始念太上老鸡急急如律令:IDIOT,白痴,弱智,蠢货,等等等等。静待对方跳脚,则双方可望在粗口上打平。对了,先加一句“钓鱼”反问,请君入瓮,效果更佳。。。

靠,俺咋把自己搞成鸡学家了,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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