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GOGO 于 2005-3-31, 13:52:05:
回答: 她要是家穷偷同学的饭票(现在还用饭票吗?)当然饶。 由 方鸿渐 于 2005-3-31, 13:23:12:
偷饭票扭送保卫处,也发生在他们宿舍吗?我没看到这条消息。如果不是,连起来对比着谈,然后推测谁谁是销毁罪证,好像有点不大利索。
这事一被发现,我看就够她惊心一辈子的了,(聪明的人常常敏感)。妒嫉其实是一种使人一辈子都不会真正愉快的毛病。见过这种人,其实挺可怜的,上帝不知怎么就多放了点啥化学物质在他们体内。
很能理解校方没立刻“彻底法制”的做法,就向楼下所说,她还年轻。。。当然你可以说就是此等思维害得法制不能迅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