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gy 于 2010-09-04, 11:18:02:
其三、由几年前方舟子“可能”报过假案,“合理”推出这次方舟子也必定会报假案。貌似这种推论十分合理,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有罪推定论”!即便是方舟子曾经报过假案的说法属实,怎么就由此推定方舟子这次也一定是报了假案呢?由一个人曾经做过某件坏事,就推定他一定还会反覆地做同样的坏事;这是什么样的武断霸道混乱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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