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e1 于 2010-09-10, 11:50:16:
近日,兴山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反映水月寺镇龙头坪村有部分村民在自家后山上盗采金矿。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只发现一处盗采过后10米深的矿洞。
经询问,盗采当事人已将金矿运走。当地派出所接到通知后,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往雾渡河镇,在半路上将载有2.5吨金矿的农用车拦截。
经调查核实,该镇村民郝某前几日在自家后山上意外发现大量金矿,便伙同另外两个村民开始私自采挖,经过3天的洞采共开采出金矿4.5吨。
该县国土执法部门对郝某作出没收非法开采的全部金矿,勒令当事人自行封闭矿井,停止违法开采活动的行政处罚。经批评教育,郝某等人将家里存放的2吨金矿送交国土部门。
(本文来源:荆楚网 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