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名字眼熟,一查果然上过新到。令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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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田野 于 2010-09-11, 21:49:13:

卖身交罚款
  
  我叫杨支柱,原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因妻子意外怀孕,不忍堕胎,于2009年 12月21日生下第二个女儿,我今年4月被学校下岗。现在我工资单上每月应发工资960元,实发工资368元。两个月后再减960元,变负数了。北京市海淀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又向我征收24万所谓“社会抚养费”,我无力缴纳,只好把自己卖了。考虑到卖身之后不能照顾孩子了,我希望多卖40万元补偿她们。一口价64万元人民币,谁买我我就给谁当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拒绝好心人的捐助,因为我不想做“超生”孩子身上的寄生虫。
  
  本卖身要约附条件,仅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强制执行裁定时生效。
  
  杨支柱
  
  2010年9月3日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3913&PostID=265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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