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的人权得到保障之后,被害人的人权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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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克己明德 于 2010-09-21, 10:42:54:

为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辩护现在在祖国似乎成为维护人权的主流,受害人的人权就不见有人出来呼吁保障。
对受害人或者无辜者的人权漠然视之,只关心犯罪分子的人权可以推动人权保障的进步?在为暴力刑事犯罪分子的人权难过的时候,难道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受害人说:如果他的人权得不到保障,你的人权被侵犯就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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