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Tom 于 2010-09-29, 22:56:07:
回答: 不知道警方会怎么回应这条要求 由 羽矢 于 2010-09-29, 22:27:59:
请用你自己选择或专建的邮箱电邮我们,我们会把你的邮箱地址加入到签署行列 。无需使用实名。
我们万万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一方涉嫌雇人报复另一方的地步。
毋庸置疑,雇人行凶是犯法行为,罪犯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方舟子是打假英雄和受害者, 而肖传国则是昔日的骗子今日的罪犯.
我们不仅希望肖方案能得到公 正透明的审理,也希望所有人都能从此案学到些什么,更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首先,我们真诚的希望警方能提供和公开详实确凿客观的证据,证明肖传国有计划 有步骤的买凶报复,而不是他一时的冲动。
我们认为作为社会一员,在发现或怀疑涉嫌造假的人和事后,每个人有向官方媒体, 单位,政府,和其他机构举报或揭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