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条寻衅滋事罪都和肖的罪不符~~真TMD尽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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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伊犁 于 2010-10-03, 03:36:33:

回答: 你引的两条不是一回事:上面是刑事案件,下面是治安案件。 由 apple 于 2010-10-03, 03:20:46:

引用: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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