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伤情鉴定起重要作用。但事后鉴定对于无明显后遗症的一般会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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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pple 于 2010-10-03, 19:46:07:

回答: 看了中国刑法英文版,寻衅滋事叫creating disturbances 由 方舟子 于 2010-10-03, 15:47:23:

因为伤情鉴定一般是看其对日后生活能力的影响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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