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Tom 于 2010-10-05, 17:02:15:
送交者: 柯华 于 2010-10-06 00:35:14
回答: 方舟子在微博不加评论地传播边建超的言论 由 吾乃民科 于 2010-10-06 00:28:57
老昏这老愤青,行动之前也不咨询一下,肯出10万,啥事做不成?可以绝对不触犯刑律和法规,而且可以让小方天天寝食难安,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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