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有公关。不管有没有,公开信可以作为当局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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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ightman 于 2010-10-10, 08:20:39:

回答: 我的底线是判徒刑-6个月以上。性质上,超出了我的底线。 由 JFF 于 2010-10-10, 08:03:46:

如果我理解没错,刑拘和徒刑是不同性质的刑罚,不光是时间长度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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