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方舟子,刘晓波 --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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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pentalk 于 2010-10-10, 14:59:56:

昨天俺看了舟子在法庭发的微博和论坛上的热烈讨论,就只发了一个帖子,“大唐的司法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 舟子算哪个?" http://xys.org/forum/db/7/175/105.html。 因为俺佩服舟子的童心未泯,想让舟子有思想准备。只是不得不承认一个简单的常识:善良的人总是相信所谓的正义良心,要经历过许多的血的教训才会认清人的邪恶。

俺新语丝潜水十载,认同99%方舟子的想法,剩下的1%是在大唐国打压法轮功的时候,认为舟子应该歇一下表示一下同情。大唐政府所谓严打的危害远远超过法轮功本身,当政府和警察对法轮功信徒施暴的时候,已经不是愚昧迷信的问题了。之所以如此认为,是跟俺亲历六四有关。在此之前,俺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国家、、、俺只想清君侧,以为所有的罪恶都是一些下面的贪官污吏干的。

舟子和俺同届,估计舟子作为旁观者没有亲历六四,关键后来留学很早,国内没有工作经验。任何人,如果在广场住过,再在国内工作四五年,大大小小是个干部,估计不会对大唐政府和多数民众抱任何希望(所以俺还庆幸大唐有不少方舟子这样的人)。俺承认这有些犬儒主义 (俺甚至一度认为方舟子打假弊大于利,让坏人看到作假根本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所以俺永远成不了方舟子。

再来扯到刘晓波。依俺小人之心,刘晓波之所以是刘晓波,也是和他的个人经历关系很大。1988年,刘晓波在北师大读博士时,人民大学的蒋培坤教授受其导师之托协助指导其论文《审美与人的自由》。因此刘晓波认识了当时上高中的蒋培坤教授之子蒋捷连。六月三日深夜,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070295,人大附中的高中生蒋捷连被大唐英勇的党卫军枪杀。刘晓波出狱后知道消息,赶到蒋家(http://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gd/201001/20100115123445.html好像是次年六月一日),在蒋捷连的遗骨前痛哭并连夜创作长诗《给十七岁》,在题记中写道:
“你不听母亲的含泪劝告,从家中厕所小窗跳出;你擎着旗帜倒下时,仅十七岁。我却活下来,已经三十六岁。面对你的亡灵,活下来就是犯罪,给你写诗更是一种耻辱。活人必须闭嘴,听坟墓诉说。给你写诗,我不配。你的十七岁超越所有的语言和人工的造物。”

前年的圣诞夜,面对大唐国政府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刘晓波说“我没有敌人”,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stainlessrat/archives/351520.aspx

人是这样长大并宽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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