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玄昌:审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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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允真 于 2010-10-12, 1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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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了两天,七个多小时的激烈庭辩犹如还在眼前。思索再三,有些话依然不得不说。
这实在是一次奇怪的庭审。具体法律方面的问题留给法学界人士去说,但依据基本常识,这次庭审也处处透着意外:
是谁赋予了肖传国作为被告可以当庭撒谎、诬蔑被害人的权力?
是谁赋予了(第一)辩护人在法庭上长篇大论给大家上政治课的权力?
是谁赋予了(第一、第二)辩护人在法庭上以长达数十分钟的时间来替被告继续宣扬他那早已被揭露得体无完肤的所谓“科学成就”的权力?
而被害人及其律师,在面对这些诬蔑和谎言的时候,却不能为自己辩护,原因是“这些与本案无关”。
我没有任何指责法官和公诉人的意思。至少在中午1:30分之前,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及其辩护人还是有着均等的发言机会的。公诉人一再指出,肖传国当庭所述与此前面对公安部门和检方时所陈述的内容大不一样,并且,他们的发问让几个被告人陈词之间的相互矛盾暴露无遗,检方的当庭质疑也已经让肖传国明显暴露出没有如实交代作案动机的事实。
而在被告人肖传国受审态度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对方律师依然要做无罪辩护,审判人当机立断,做出了终止简易程序的决断。
这实在是一个英明的决定。本来,这个决断可以为这次庭审画上一个理性、相对公正的句号。被害人及其律师也都以为这个相对公允的决断已经做出,大家可以回去重新取证,以弥补先前仓促应战而留下的准备不足之遗憾了;对方律师业已离席而去。毕竟,这是法庭,审判长的决断是神圣的。
但这个神圣的决断,在半个多小时后被改变。
本来,如此广受关注、影响深远的一个案子却以“简易程序”审理,已经令人难以接受;庭审中被告一再推翻自己原先供述也出人意料;如此恶劣的作案情节,对方律师还要做无罪辩护让人不可想象;而法官宣布简易程序终结、双方律师离开之后,庭审居然还要重新开始,这足够让人震惊。
在受害人主辩律师缺席的情况下,庭审继续。此后风向突变,法庭终于成为肖传国及其律师吹嘘、造谣和上政治课的阵地。
为什么已经宣告终止简易程序之后还要重新开始?这个不合适的问题,作为被害人,依然还想再问一遍——说这个问题不合适,是因为我认为对于主审法官来说,这个问题太过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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