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hd10 于 2010-10-16, 19:00:39:
方玄昌的病历上写的是"颅顶见约5.0x0.2cm伤口,伤口周围见6x6cm皮下血肿",鉴定时测伤疤5.5cm.轻伤鉴定标准是"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
医生把6cm长伤口估成5cm可能性不大.清创缝合时可能需要扩大伤口以便处理深部床上组织(病历记载"开放损伤清创术:中")所以愈合后伤疤比受伤时实际伤口长.伤疤经过两个多月就缩小5毫米也不符合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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