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中唐齐鸣的文章关于美国教授“剽窃”的例子有点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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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蜣螂 于 2010-10-26, 17:29:36:

新到中唐齐鸣的文章关于美国教授“剽窃”的例子有点匪夷所思。教授在课堂上教课向学生介绍各种学术观点,好像没有必要象发表学术论文哪样严格注明出处,而且还没听说有这种荒唐事,因为下课铃响,教授来不及但未来及说明这观点的出处就被认定有“剽窃”行为而被开除的。美国大学有严格的学术自律和惩处制度,但确实不会做这种“小题大做、不近人情”的事。在美国大学要开除一名教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哪些严重违反学术条例而且证据确凿才有可能被除名。但我知道的一个例子可以支持作者的论点,一名研究生因不满他的指导教授而转到其它实验室,后来发现原指导教授把他以前的部分研究结果发表而没署他的名,他就告该教授剽窃。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为这位教授有“剽窃”行为,就把他劝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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