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 My God, 竟然是真的?http://www.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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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流火十月 于 2010-11-01, 13:46:41: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6916.htm

[20楼] 标题:《这个是正确的》 发表人: 罗斯顿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33:23 评论内容:
[19楼] 标题:《11楼,这是新政策》 发表人: 爱扣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18:57 评论内容:
具体国内会不会开箱检查还不知道
[18楼] 标题:《5楼,这是真的,只要是在境外购入的超过5000rmb的》 发表人: 爱扣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16:9 评论内容:
就要交税。不过你巧克力总买不到5000吧。手机电脑之类的就逃不掉了。打走私,一杆把老百姓全打倒了。这政策必须修改
[17楼] 标题:《先虚构一个故事,再推导一个结论,最后喊一句“打倒共产党”》 发表人: nasastar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10:45 评论内容:
[16楼] 标题:《带他一提箱子臭虫,咬死这群拦路壁虎。》 发表人: daren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3:46 评论内容:
[15楼] 标题:《别抱怨,只怪你是老百姓...》 发表人: 问题专家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2:48 评论内容:
杀1个人是杀人犯,杀10个人是穷凶极恶的变态杀人犯,杀1万人,杀10万人就是英雄豪杰,国家首领了。

自带1个iphone要交税,自带20iphone就是走私贩,用船运几万辆轿车就可以和国家领导人做朋友了(当然前提是要给国家领导人喂饱了,而且这个领导人后门够硬)。
[14楼] 标题:《共产党官员没有不通知这个法案的,他们的薪水就是》 发表人: pinocchio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3:1:28 评论内容:
纳税人的钱,他们公款出国吃喝、旅游、购物,交了税还是回到他们自己手里。
土共这次是真的朝棺材里伸手---死要钱了。
[13楼] 标题:《该,一次带4,5个iphone回去的还有理了?该收的就要收》 发表人: barbecuefish 所在地: 加拿大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56:22 评论内容:
无病呻吟的都是在国外就老老实实缴税,回国反而想着占小便宜的,对这类人不狠点不行。
[12楼] 标题:《海关门口放张匾,上书题词》 发表人: 重阳真人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50:38 评论内容: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胡锦涛
二O一O年十月
[11楼] 标题:《都是老实人啊。我每次回国那个征税单一次都没填过,也没见怎么着啊》 发表人: 我和处长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50:5 评论内容:
倒是回来走法兰克福机场的时候,回回都让开箱检查。妈的,惹不起躲得起,后来都走慕尼黑了
[10楼] 标题:《这是故事还是新闻啊》 发表人: 知易行难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49:3 评论内容:
[9楼] 标题:《这个税好,以后大家都不用担心超重了》 发表人: 抵制垃圾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36:17 评论内容:
是个人随便带点东西就肯定超过5000, 咱们以后来回走都不用托运行李了。衣服也别穿太多,尤其别穿名牌,大家最好都穿得破破烂烂的,否则上的税比你机票都贵。

有这样的政府,真是中国的不幸。
[8楼] 标题:《海关总署公告 :20种不予免税商品税额清单》 发表人: lf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27:57 评论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 :20种不予免税商品税额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
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RMB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
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RMB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
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
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RMB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
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RMB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
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
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7楼] 标题:《好像还真是这么收的~国内居民在5000以前~外国人》 发表人: 猫仔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26:26 评论内容:
2000以上~还有20样物品不管在不在那些金钱数额之内的都要收税~高档手表是不是要收30%的税就不知道了~!如果是的话就~一个10000的手表要交3000人民币,就算是自用也要交。。。。。。。。这政策好土匪啊
[6楼] 标题:《党叫你交税,别那么多废话,还能怎么着?》 发表人: dansinwind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22:51 评论内容:
[5楼] 标题:《我说这则故事是真是假啊》 发表人: 永远的初学者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21:15 评论内容:
还有详细的部分收税条目,最后还说故事是虚拟,难道以后回国带几件礼品,酒或巧克力,一台手提电脑或者一个手机还要征税?什么玩意啊!我是听说要征税,可那不是为了打击走私吗?收税有这么收的吗,鄙视小编,混淆视听,另求高人解答,怎么个收税法啊。
[4楼] 标题:《这回回国可惨了,啥也不能拿啊》 发表人: shijingtang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19:35 评论内容:
连iphone也不能拿回国了,干脆找一个10年前的诺基亚8200算了,操。中国政府穷疯了吧?哪有这样收关税的?
[3楼] 标题:《故事是虚拟的,情绪是真实的...这是新闻还是故事会啊》 发表人: 饭后一根烟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13:5 评论内容:
[2楼] 标题:《土匪》 发表人: 4水5痕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2:9 评论内容:
[1楼] 标题:《呵呵 让你们丫去国外买 不听党的话 不拉动内需 留你何用》 发表人: 怎么还不打TW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10年11月1日 12:0:11 评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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