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肖传国领的是狗咬人,应该能多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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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三崩子带刀客 于 2010-11-26, 16:15:51:

回答: 凶手是寻衅滋事? 由 哎哟哟 于 2010-11-26, 12:56:16:

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审侵权责任法实施后首起危险动物伤人案

http://www.jzrb.com/jzwshfz/news/201010/431068.html

狗不小心咬人,原告索赔五万五。

肖传国指使人杀人,赔五百。

也是石景山的法院,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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