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JFF 于 2010-08-12, 11:18:15:
回答: 当年就跟女友AA,表扬。你的演功看来可以。 由 chouqilozi 于 2010-08-12, 11:02:15:
我立即明白她的MESSAGE。但鉴于我不坐班她坐班,PLUS电影我
比她看得多得多,最后我提议:我买票,她可以买零食。扯平。
后来,就实施的这个方案。
结婚前,从没请过女朋友下过一次饭店。
临出国前,在上海买衣服,在我提议下,下过一次饭店,吃得是西式快餐,这在当时对我们算时髦了。没人一个塑料大托盘,四样,主题是一个烤鸡腿。一份14元。
这是我们出国前,唯一一次下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