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同黄麟的观点。只有程序公正的结论,才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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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ysreader 于 2011-03-03, 20:55:06:

不能认同黄麟的这个观点:“对一个公众关注的文化焦点事件来说,结论公正比程序公正更重要。”缺乏公正的程序,就谈不上结论公正与否。保证程序公正,是民主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而在朱学勤的调查过程中,简单地说,那程序并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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