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起源与颠覆
作者: 党国英 2011-03-28 点击: 104
我赞成经济学帝国主义,只要它开明;不要以为帝国主义就一定不会开明。出于个人偏好,我喜欢理性思考,而厌恶那种个人价值观的呻吟和靠不住的个人感情宣泄。我指的是文字方面的。而这方面的文字垃圾在家庭问题议论中最为多见。的确,关于男人与女人,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但这个话题却鲜有理性主义置于其中。差不多人人都置身于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之中,而差不多人人都在这种关系中有不同的利益函数,所以,人人不能超脱这种关系,但这样就使得男人与女人之间关系的实质不大容易看清楚了。
我希望彻底地对家庭问题方面的文字垃圾来一个大扫荡。扫荡的武器由类似贝克尔这样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侵略者提供。关于家庭的话题,似乎叫贝克尔给说尽了。但俗话说的好,“大狗叫,小狗也要叫”。我喜欢叫。以下议论如果来自贝克尔,我会特别注明,不敢掠贝克尔的叫声之美。
两性资源不同,各有利益均衡
男人与女人的天赋资源不同,并由此决定了他们的社会角色,而社会角色一旦确定,便由于“路径依赖”规律,他们益发按照一定的模式给自己定位,变的难以自拔。
男人与女人的天赋资源差异,一定与物种进化的自然选择有关。器官的分工有利于生物组织的生存,所以,生育子女一事由男女各自承担专业化的任务,算是造物主的英明。女人十月怀胎,十月母乳喂养,并按照自然规律要一个接一个地生,历时数十年。这样就把觅食的艰难任务交给了男人,男人必须孔武有力,体格健壮。觅食不易,要应付复杂的环境,这样便把男子的大脑锻炼出来了,于是男人的平均智力水平也超过了女人。但不要以为男人占尽了风光。觅食的任务使他们承担巨大风险,他们的生命相对短促。更有甚者,男女之间在子女养育中的自然本性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人不易终有所养。
虽然女人更易终有所养,但也有不利之处。妇女因为承担了生育孩子的任务,户外活动甚少,有更多的机会吸入室内的霉菌孢子(可引起人的幻觉的微生物繁殖体);体格不容易健壮,性格不容易开朗。长此以往,这种基于男女自然原因造成的差异被固定为文化,甚至改变女子的遗传基因,最后铸就了一种不利于女子的分工结构。母系社会是一种非定居的社会,女子的室内时间可能要少一些,因此体格要比现在健壮;到了定居时代,女人进了房子,就发生问题了。女人的生存能力下降以后,自然会产生对男子的依附性,这种依附性又要有一种文化包装,这便是女子的娇媚以及男子对这种娇媚的追求。因为娇媚需要体格的支撑,而定居女子的体格并不能长久地支撑娇媚。这样一来,女子的娇媚便如同经济学所称的“易腐商品”,要赶紧出售。娇媚便成了女子的一种促销自己的艺术。
女人在婚姻上处于不利地位,根本原因是她们在财产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而财产关系中的不利地位,又是因为现实社会的“风险”造成的。女子天然不适合冒风险,这是一种自然分工的结果。所以男子的利润,是一种风险收益。男子的死亡率高,平均寿命短,是风险存在的一种证明。女子出让了社会权利,换来的是男子对她们的保护,也换来生活的稳定。在泰坦尼克号轮船下沉之际,男子把生存希望留给女子,这原本是女子与男子之间经过文化包装的社会契约,遵守这个契约,就得到一种尊敬;这个契约基于男子与女子的天然秉赋的差异,所以是有利于社会的契约,其中包含着明显的社会功利意义。
经济学上有“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但好像在男人找情人这个事件上,这个规律不显示作用,因为至少部分男子的态度是“多多益善”。其实,那个规律并没有违反。“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指的是连续消费同一种物品时,物品的新增部分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增量是下降的。但是,男子的性伙伴不论有多少,我们都不能把她们看作同一种物品。女子的个体差异应该很大,更由于男子的多样性选择同样可以减少遗传上的风险,所以,男子在有可能选择一个以上的性伙伴时,一定倾向多样化的选择。这样说来,男子的性消费永远在饱和点之内,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个特征。对男子的性消费的约束,只能是他的成本。男子的性消费与其他消费之间当然具有可替代性,所以,如果给定男子的消费成本曲线,男子的消费均衡还是可以确定的。
贝克尔早已拿经济学的方法侵入了生物学领域。他的《家庭经济分析》的第9章专门分析了非人类的动物家庭。我相信贝克尔理论的解释能力。记得文化人类学上曾对族内婚姻向族外婚姻转变的原因有争议。循着贝克尔的方法,我以为,族内的性交易会增大家族内部的摩擦,削弱家族的战斗力,社会选择便会淘汰在族内进行性交易的家族,而把生存在机会留给了族外性交易的家族。这是题外话。
家庭组织:为什么由潜在的短期契约变成了现实的长期契约?
家庭本来是男子和女子订立的一种契约,这种契约可长可短,究竟长还是短,要看具体条件。
在家庭内部,两性之间至少有三种交易:第一种是纯粹的性交易,第二种交易是养育后代这件事上的交易,第三种则是养育子女之外的其他生活方面中的协作。这些交易在本质上并不都需要长期契约,长期交易的产生与社会发展的程度有关。
男女之间单纯的性交易是一种简单的交易,交易中的风险很小,或者规避风险的成本比较小,是不需要长期契约的。女子和男子的禀赋具有天然的差异,所以二者的交易是一种“双赢”的交易,除非一方对另一方要价太高。美国纽约市附近的拉特格斯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费舍的研究结论认为:大多数女性在结婚生育之后,便对丈夫失去了兴趣。她们的基因会告诉她们,与不同男性生育孩子,能令下一代拥有多元化的天分,增加子女存活的机会。“人类大脑中激发爱情的化学物质,在男女结合36个月之后便会耗尽,但我们通常需要一年才会意识到这一点”。如果费舍教授的研究是对的,那么说明男女之间在性伙伴的选择上天生就有一种“短期行为”,天生不需要长期契约。
说起来,贝克尔也谈到契约问题,但他认为只要男女之间存在专门化投资和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就会产生“长期契约”,两者在这种契约中都将获得增益。我以为他在这里有些草率。应该将契约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由上述男女之间的自然差别因素决定的契约是短期的,大约是三、四年时间。有了社会性因素特别是财产因素的干扰,短期契约就会转变为长期契约。
在养育后代这件事上的交易非女子与男子之间莫属。在这种交易中,双方的贡献极难计量,极难监督,所以交易成本很高。家庭的组成就是要降低这种交易成本。不过,如果没有财产关系的介入,这种交易在本质上仍然不需要长期契约。在人类还没有能力积累财产的时代,男人和女人都不可能考虑给自己的子女遗赠财产。在这个时代,父母对子女成长的投入相对较少,尤其是男子对子女的投入很少,加上“不知其父”的原因,男子不能奢望从子女那里得到回报。子女稍有能力,就不得不为觅食而奔忙了。这一切决定了不需要确立长期契约来稳定父母与子女特别是父亲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人类开始有能力积累财产以后,情况就大为不同了。人们的时间价值相对提高了。这个时候如果不能确定父亲与子女的关系,就增大了父与子两个方面的风险。在亲子鉴定技术未发现之前,男女双方所生后代的父亲几乎不能搞清楚,所以需要一种家庭长期契约来固定父与子的关系。既然是长期契约,便需要严肃地加以“公证”,于是,人们发明了“婚礼”。婚礼是长期契约签订的一种仪式,这种仪式的核心内容是“广而告之”,男子告诉世人,那女子是我的妻,你们不可染指。这个广告成本是省不了的,否则长期契约就不牢靠了。当然,这种长期契约仅仅靠一次广告是不能维持的,人们便运用了另一种文化包装--道德,来起一种约束作用。这种道德便是谴责一切“红杏出墙”行为。道德不过是一种人们的行为约定,目的是为了降低社会生活的风险。在旧时代,后代身世的真伪这件事关乎到财产安全大事,最需要降低风险,所以,道德的压力就在这方面格外显著。人们歌颂“从一而终”的道德规范,并给以文化艺术的包装,实质上都是为了维护财产关系。但是,财产关系的文化艺术包装一旦形成,就取得了独立的形式,人们甚至把它的内容忘于脑后了。从此,“孟姜女”、“窦娥”、“林黛玉”等故事令善男信女们长哭当歌,甚至那些“把别人的故事讲给别人听”的作家们干脆宣称:“爱情是文学艺术的永恒主题”!你说这不是真可笑么?
至于养育子女之外的其他生活方面中的协作,也不需要长期契约。男子与女子之间在天赋资源上的差异决定了两者在生活协作中可以实现“双赢”的交易。但是,在人口密集、生活资源匮乏的条件下,男子的生存手段要更为优越一些。于是,女子便发明了一种技术(一切施展性魅力的手段),就是把自己变为“性”的供方,迫使男子变成“性”的买方,也就是说,男子要用自己的独特的创造财富的体能或智能资源来交换女子的性接待。男子承认了女子的技术特权,而女子并不需要给谁交纳专利保护费。女子的这种技术也的确降低了她与男子之间的交易成本,否则,不定男子与女子要如何为一项协作进行怎样的讨价还价。问题是这种交易技术同样取得了文化包装,并固定为人们先入为主的某种观念。对男子来说,如果哪一位女子不用自己的性吸引技术来赢得男子的服务,而把自己定位于“性”的需方,男子便觉得恐怖,视此女子为异类。有的宗教门派把女子用实物包裹起来,强化她们的神秘性,容不得她们的任何“性”显露技术,实际上使女子在性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但归根到底这也损害了男子的利益。在这种形势下,保障女子生活的是男子的某种“义务”,而不是女子的战利品。基于自然差别而产生的男女之间在生活中的协作,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文化包装,仍不需要长期的家庭契约来固定,长期契约的出现还是由财产关系来确定。
法律、道德和技术进步如何影响两性交易?
毕竟家庭组织的长期契约是财产关系带来的,而性交易的天然属性并不需要短期契约,所以,人们总要想一些办法来挣脱财产关系的束缚,但法律和道德是站在财产关系一边的,是支持长期契约的,于是,人类社会在这方面便有了延绵不断的冲突。
性交易的短期契约在长期家庭契约的夹缝中存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形式化的男女之间的准“性接触”,具体说就是人类发明的舞蹈艺术;二是妓院制度;三是婚外情。
我们没有看到单独的女子舞蹈或男子舞蹈(不是指片段,而是指单元),而只看到男女共舞。生活中所不能发生的“男女授受之亲”,在舞蹈中就被允许了。因为舞蹈被形式化了,成了观赏的对象,这种准“性接触”就不至于再威胁财产关系,而家庭长期契约本来是为了维护财产关系的。这种制度的极端形式是男子女子们在某些节日聚集到某个神庙纵情行欢,事过之后男女之间又相视为陌路之人。这也不影响财产关系,所以也被承认。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中国的“舞场”的确容易成为“第三者”插足家庭的机会,也因此这种舞场受到传统道德的诅咒。被财产关系所容忍的只是贵族化的舞蹈,这种舞蹈有严格的规范,有谁胆敢不遵守规范,便一定遭受上流社会的唾弃。欧洲大音乐家谱写的各种优美的圆舞曲就是为这种舞蹈服务的。我们的舞场往往黑灯瞎火,震响着刺激人们放浪形骸的音乐,直接鼓励人们的原始激情,已完全不是财产关系所允许的古典舞蹈了。顺便指出,我们中国人素来就有一种把上流社会的游戏庸俗化为百姓游戏的倾向,现在打台球已经大众化了,不知什么时候打高尔夫球也会大众化。我这样说没有指责中国百姓的意思,我自己就是百姓一个。再说一遍,道德永远站在既定的财产关系一边,所以道德谴责现代商业化舞场。
自古以来就有妓院存在。妓院威胁家庭契约,如“杜十娘”和“茶花女”那样的女子并不鲜见。但妓院的存在降低了婚外性交易的成本,所以它受到至少部分男子的欢迎。毕竟妓院威胁家庭契约,而法律同样站在财产关系一边,所以,各国或者用法律取消妓院,或者限制妓院的发展。
用法律取消妓院增大了纯粹的性交易的成本,所谓“腐朽现象”便以另一种形式出现了,这就是婚外情现象。婚外情是一种短期契约,交易成本也很大,但可以避免因犯“卖淫嫖娼”罪而下狱的风险。但这种契约反倒以更大的程度危害家庭,因为情人关系中的女方大多希望将短期契约改为长期契约(婚姻关系)。所以,家庭主妇们对情人关系恨得牙痒痒的。在中国,因为法律禁止妓院存在,所以这种短期情人契约导致一个“弊端”,这便是大街上有了大量年轻女子开着豪华轿车的现象,据说此种现象令老外们惊叹不已。其实这个不难理解,她们在性关系市场不发育的情况下,容易获得垄断地位,又因为很难把短期契约改为长期契约,女子风险就大了,所以,她们的收益既有垄断收益,又有风险收益。事实上,道德对这些女子的约束很小,但不是她们没有羞耻心,而是在流动程度极高的社会里羞耻心不再具有惩罚功能。
由于工业社会的产生,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婚姻的长期契约的性质赖以成立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了:
第一,养育后代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养育后代有三大功能:一是养儿防老;二是解闷消遣(贝克尔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娱乐功能);三是宗教感情的需要--自己去了“彼岸世界”,给“此岸世界”留一个自己的复制品,兴许可以减少在彼岸世界的风险。这第三种意义不能证明,所以我把它称为一种宗教感情。第一种功能由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而大大减退了。这当然意味着财产关系的变化,人们不再是为了未来而牺牲眼前的消费,而更多地是为了眼前的消费预支未来的收入,真正的“自我”意识强化了。第二种功能也降低了。当今时代,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人们的休闲时间增多了,为此人们开发了许多娱乐项目,其中包括宠物的喂养。围绕宠物甚至发展起来一个庞大的产业,从宠物的繁育到丧葬,有一条龙服务。这些新的娱乐项目的成本要比养育子女便宜的多。宗教感情也受到极大冲击。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在不断发生变化,维持宗教感情的“底线”在退缩。我们仍然在敬畏生命,而科学也仍然不能证明彼岸世界是否存在(宗教也不能证明),----这是宗教存在的最后的底线。在子女身上的宗教感情在主流社会里恐怕没有踪迹了。所有这些变化当然在瓦解着两性之间的长期契约,为长期契约服务的道德也跟着在被瓦解。于是,诸如“试婚”、“婚前财产公证”、“非婚同居”以及婚外情就发展起来了,这都属于两性之间的短期的性交易契约,或者是为长期契约的解除而进行的技术准备。在技术进步快的国家,人们甚至放松了对政治家的性道德约束。美国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做梦都没有想到,公众原谅克林顿总统,却单单不原谅他本人。类似情形已经成为欧美国家的普遍现象。
第二,亲子鉴定技术发明以后,在养育后代这件事上对女子的交易风险大大降低了。女子以及她所生的孩子都很容易找到该承担责任的男子。亲子鉴定技术的应用,是家庭关系史上的一场革命。这种技术降低了男子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与女子的风险。在法律的帮助之下,不论女子是否在家庭之中,也不论女子所孕孩子的父亲在哪个温情港湾享受生活,他做父亲的义务是很难逃脱得了的,除非当事男女之间由过特殊约定。在现代民主制度之下,这样的保护妇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一定很容易获得通过。总有一天,当事男女之间会对他们的每一次性行为在孕子事项上订立契约。有报道说,有的富豪、明星常常遇到与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一群女子领着一群孩子要他认儿子、女儿的事情。有了亲子鉴定技术,一方面男子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也会减少女子对男子的讹诈。这样的变化当然减低了家庭的意义,也就是说,男女之间的交易越来越不需要家庭这种两性之间长期契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