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造谣。第一个链接就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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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2012 于 2011-03-29, 23:36:01:

回答: 你上面把“原是”漏了。你这个链接把“招待所”几个字漏了 由 羽矢 于 2011-03-29, 23:30:56:

引用:
南京市西康路33号。这里原是美国驻华大使馆,前院是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http://blog.thmz.com/user1/2673/archives/2009/29992.htm

我说了是网上现找的,我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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