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病人、家属及其相关医护人员隐私同意书
一、采访病人时,不得涉及病情之外的其他隐私。不得索要病人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采访结束后,若无病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继续电话或登门采访。
二、病人、家属及其相关医护人员的个人信息;以及在新闻发布会过程中特别提出的、不愿让外界知晓的相关信息均属保密信息范围。不得对外透露。
三、相关信息播(刊)出时,必须征得该患者或其监护人同意,并向该患者或监护人及其肖传国先生完全披露所播(刊)出的具体内容;如该患者不同意出镜而因报道需要又必须要他(她)出镜,播(刊)出时必须进行技术处理,模糊其影像。
四、若违反上述任何条款,我同意为每位被侵犯隐私权的患者直接支付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