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先抬出斑竹的教导,好歹先有点像样的证据再大张旗鼓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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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允真 于 2011-04-27, 11:22:28:
回答: 不认错就不认8,大家明白就行了 由 菲菲 于 2011-04-27, 10:43:31:
没证据就乱嚷嚷抓骗子已经错在前头了,她哪有认错?
别人是某女ID的马甲,怎么能证明某女ID用另一马甲诈捐?错得这么离谱,她又哪有认错?
很多时候人不是不能认错,而是要看向什么人认错。已经有成见龃龉的,就很难低头。只是污人诈捐不是说什么论坛打嘴仗就可以糊弄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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