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妻子,即使有问题(I NEVER THINK SO),也没有公开揭批老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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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ullet 于 2011-04-27, 11:52:26:

回答: 这事本来就扯蛋。 由 bullet 于 2011-04-27, 11:10:37:

这是双重标准吗?不是。那什么才是双重标准呢?就是同样的文献引用方式,你认为别人的老婆是抄袭,认为自己的老婆不是抄袭。

认为是否抄袭,和公开揭批是两回事。至今不是还有人嘲笑文革期间夫妻揭批这种有违人伦的极端行为嘛。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妻抄袭而夫证之。孔子曰: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夫为妻隐,妻为夫隐,直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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