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需要找出证据,证明方夫人的论文符合当时社科院对硕士论文的规范标准。参考我下面的第四点。
http://www.xys.org/forum/db/8/251/116.html我感觉不必担心社科院和新华社会对方夫人有什么惩罚。
第一,外界掌握不了社科院和新华社的决定,所以担心这个没有什么用。
第二,如果方夫人论文中的不规范是当时可以接受的普遍现象,那么社科院应该不可能对方夫人作什么惩罚。
第三,如果社科院现在提高论文要求来惩罚方夫人当年的论文不规范部分,那么它必须根据同样的高标准,对从它那里毕业的学生进行普遍的惩罚,甚至必须为此普遍惩罚那里失职的导师。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第四,为了避免第三种情况的发生,应该找出一些从社科院毕业的硕士论文来,提醒社科院,具体证明当时这样的不规范的确是社科院以及国内可以接受的硕士毕业生论文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