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奖学金附带一个条件,就是要求这些获得者毕业后永久回到中国。不过,在我申请该奖时,并未被告知这个条件。
当时,这个项目引人瞩目。中国知名大学例如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经贸大学的法学名家推荐他们欣赏的学生参与竞逐
我就不信这么重要的条件,这么多人申请,他做为第一个获得资助的人会不知道有这个条件。
1997年法学院毕业前夕,我曾联系了国内的几个单位,并不顺遂。与想象的
相反,内地机构包括清华大学都对我的回国效力不热心,理由之一大概是我缺乏
国内任职高校所需的博士学位。在这个情况下,我决定先在加拿大求职再说
我就不信他连看大门的工作都找不到一个,要求是回国工作,他非要去当国务院总理,当然找不到工作。
我以为蔡文海之流如果运气不佳,完全是自己行为的结果。如果我有生意,绝不与这种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