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的贯彻和实施状况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中国的命运紧密相联。在新世纪之初,回顾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探索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对我们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大有裨益的。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最早提出来的。列宁进一步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把它规定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中虽然没有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但它的思想是包含在内的。党的二大首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确认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1927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了党章,将它规
三人小组,政治局,五大书记,党委常委,政治局常委,一直就是集体领导。文革等特殊时期对这一原则有过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总的来说,这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一直是土共的党的指导原则和组织原则。
理论上,从马克思到列宁到毛泽东,都有建党学说的贡献,实践上,从列宁就开始了。曾庆红算个哈,根本就一秘书长的角色,
党的历史上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哪有他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