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漂流 于 2005-4-19, 17:20:12:
回答: Is this legal? 由 boxer 于 2005-4-19, 16:59:16:
很多人不光为钱,主要是为卡。英国前年破获“谎言工厂”案子,一家伙就揭出一个律师加一个华人助理办了一千多法轮功避难的黑幕。编造的受迫害故事都没什么差别。美国那边有多少,你想象一下吧。如果混轮卡的过程中还有钱拿,何乐不为?这些都不是那些虔诚的真轮子们能想象出来的。
最逗的是李大嘴被弟子问及如何对待为混轮卡加入的人时,他说这些人利用了法0功得到好处,就得为法0功服务,不然。。。大意如此,原话幽默。
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