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与科学并无矛盾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送交者: 风雷 于 2005-4-21, 00:21:45:

我自己是一个普通的科学工作者,对于一些“环保人士”,特别是国外的一些"环保组织",利用普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对科学技术的无知,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地反对核能,转基因大米等科学技术的作法一直很反感。方舟子先生对他们的批判我很赞成。
科学与环保并不矛盾,要想真正保护环境,同时又保持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不仅不能排斥科学技术,还必须依照科学,充分利用先进技术。

但是自方舟子先生就怒江水电问题发表意见之后, 一时新语丝
有不少支持“建设”,批评环保人士和环保总局的帖子。特别是水博和黄保两位先生,更把圆明园听证会以及前一阵的“环保”风暴说成是环保总局擅自扩大环保法应用范围,争夺部门权力,甚至说成是其领导捞取政治资本,并认为听证会没有意义。我
认为这就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而且把科学技术与环保,专家学者与公众对立了起来。

水博先生认为环保法只适用于新建项目而不包括已有项目的修理维护。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有什么根据,但是退一步说,我们
就算承认这种说法,那么在没有放防渗膜的湖里铺防渗膜,究竟
算修理维护呢还是算新建?在两可的情况下,恐怕还是从严点好。水博先生先生举了长江堤防,家庭装修,质问环保总局是不
是也要做环境评价?但是人家环保总局明明说根据环境保护法
人家管的是重点文物保护区5000万以上建设工程,你举的这
些例子满足这条件吗?

黄保先生自称从事环保科研,认为圆明园听证会是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争夺权力,捞取政治资本。我不是环保圈内人士,无从了解内情,但是我认为,无论环保总局和潘先生个人的动机是什么,其作法都无可非议,因为本来各部门就有自己的部门职责和利益,互相争权,互相制约也是正常的。环保部门代表的是公众的利益,在当前国内环境污染严重,环保声音仍然比较微弱的情况下,环保部门争权得益的是公众。至于说因为圆明园在海淀区就不能由环保总局出面而只能由海淀区出面我觉得没什么道理。
圆明园属于全国人民,绝不是海淀区一家的事。按照同样的逻辑,那么孙志刚一案,如果广东省没有处理,温总理加以批示是否也属于越权?

黄保先生声称自己是科研工作者,质疑“通过听证会这种外行夹杂一些内行的形式能够保证其科学性吗”。按这样的观点,似乎只要有专家参与就可以了,公众不必参加。但是,对于文物和环保这些关系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即使是有独立的专家,学术界有一致的结论,公众也还是应该有知情权,更何况
这个问题本身是有争议的,而且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专家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显然很难保证,仅有专家参加的内部讨论恐怕更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和公正性。俗话说,不怕不识货,
就怕货比货,真理越辩越明,只要能拿出充分的证据,公众是能够判别是非的。在听证会上持反对意见的一方,也许确实是鱼龙混杂,有些观点站不住脚,有些说法过于煽情,人数也占上风。
但是也要看到,对于建设问题,双方在信息的占有上处于不对称状态,作为圆明园的管理者和项目的推动者,既然项目进行前已经进行过论证,那么理应对公众的疑问给出有一定说服力的答案。相反,如果当事者连几个外行甚至小孩的质问都不能作出有力回答,甚至在听证会开了一半的时候就扬长而去,
他们这个决策的科学性能让人放心得下吗? 他们是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公仆的位置上吗?

确实,在进行每个大项目之前进行环境评估,举行公众听证,会使一些建设的步伐减慢。也许有一些项目确实迫在眉睫需要先斩后奏,或者由于国家安全的原因不便公开,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项目并非如此。举行公众听证会,哪怕组织得不是很好,也至少给公众一个获取信息的渠道和发表观点的机会,可以避免一些部门只顾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和环保。就是对于那些利大于弊的项目,进行评估和听证的制度也会促使主办者做比较充分的准备和论证,是有好处的。当然,作为听证会的主办者应该尽量公平公正,避免偏袒一方。但是我认为举行公众听证会还是有利于科学决策的。

面对当前中国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公众的环保意识显然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在欧美等国,许多环保主义者对新技术和经济发展采取一概排斥的非理性态度,有时候造成许多正常建设无法进行,或者成本大大增加,而对环境保护的实际效果
非常有限甚至适得其反。在中国目前也有一些环保主义者受西方的影响,但是情况还没有那样严重,因为环保运动还刚刚开始兴起,声音还不大。怎样避免中国的环保运动重蹈欧美的覆辙,
使它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把力量用在真正对环境有益的事上,我认为是很值得思考的。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有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应该就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积极主动及时的进行科普,对于违背科学的主张应该批评。同时科技工作者和学习理工科的学生,作为普通公民,在有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环保活动,进行科普宣传,帮助环保人士产生科学的认识。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