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伊犁 于 2011-10-30, 17:29:02:
回答: 一码归一码,如果说他们夫妇作伪证,一点都不冤枉。 由 TIDAn 于 2011-10-30, 16:55:04:
伪证,是指在刑事或民事或行政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或陈述、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隐匿重要证据的行为。
伪证的主要方式有:(1)对案件事实做虚假陈述;(2)对有关证据做虚假辨认;(3)伪造证据;(4)故意做虚假翻译等。
伪证者在主观上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伪证者明知其虚假证明/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隐匿重要证据而为之。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