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知不道 于 2012-02-04, 09:58:31:
当然,列举的这些疑点、间接证据,有的强有的弱,有的无可辩驳,有的可以辩解。例如对第三条,就有这种不常见的可能性:给五块钱,找了三枚一块钱的硬币。”
我在在上海念书(95-99年)的时候最不习惯的就是到哪里找钱都是硬币。经常口袋里都是一块的硬币,很容易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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