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言论(质疑言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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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民科来学习 于 2012-02-06, 10:47:54:

1. 不能捏造事实。发现使用了不实证据要勇于道歉。
2. 推论不要把结论下得太死,给别人也给自己留点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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