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的这篇博文写的比较清楚:民众素质无野别,但民主素质有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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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ightflow 于 2012-02-07, 13:45:12:

回答: “只要民主无法压制自由”;写的太深了,读不懂, 由 FFT 于 2012-02-07, 13:42:0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909ae701012orl.html
引用:
民众素质无野别,但民主素质有高下

王志安

我不是韩粉,也不是韩黑,我承认过去基本没读过韩寒的作品,大家在网上狂转韩文的时候,偶尔我也会看一眼。直观的感受,这是位聪明独立的年轻人,但文章中有许多民粹的成份。一段时间,他和大眼的文章比着谁能赢得粉丝的心,相映成趣。

韩三篇发表的时候,说实话我也没太认真读,但知道网上不少人因此而讨论,《环球时报》好像还表扬韩寒来着。中国的事就是这么蹊跷,韩寒那些话要是换个人说,没准都给跨省了,但韩寒一说,却得到胡锡进的赞扬,这让我知道了韩寒的厉害。

麦田质疑韩寒之后,韩寒多少有些气急败坏,我有些意外。多大个事?在外国,民众对名人的质疑比比皆是,如你风度不佳,厚德不住,失分是常事。方舟子加入后,火烧连营,双方焦土抗战,也让我实实在在领教了韩寒的影响力。夜里无事,把韩三篇找出来仔细来看,感觉在民众素质和民主之间的关系,韩文错得离谱。大眼辛辛苦苦写了好几篇文章,但反驳也不在点儿上。考虑到韩寒的影响力,我愿意写篇文章回应,希望对韩寒的思考有帮助。毕竟他可以影响那么多人。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韩寒看到了人们普遍缺少规则意识,公共意识,并对这些现状一旦放开投票产生的后果担心。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什么是素质?什么是民主?所谓素质,是指识字率,还是规则意识?甚而,是一种对一种现代制度文明下公正观念的认同和依归?如果指识字率,今天的中国估计早就超过了美国建国之时。如果指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道德,守法程度,大眼说的对,许多民主国家的国民,未见得就超越今日之中国。民众的素质,不是投票游戏的前置条件。

接下来说说什么是民主,如果没有受过规范的政治学训练,多数人都会把它简化为多数决定。如果不去搬教科书,这句话必须加上一个限定条件,票决的范围仅限于公共事务,除此之外票决都没有正当性,如自由和产权的问题,都不适合用票决定规则。和美国宪法几乎同时通过的十条权利法案,开宗明义就讲:“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尊奉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国会无权通过限制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请愿自由的法律。”这其实就是在明确给票决制度划定范围。宗教自由,言论,出版等自由,不但国会管不着,谁也管不着。

我在微博上曾经讲过:“如果你打算通过选举选出一个全能政府,那民众素质就太重要了。如果选出的只是一个有限政府,素质就没啥了不起。”因为全能政府什么都管,选错了自然天崩地裂,但如果是个有限政府,错了也就错了,反正你还有机会四年之后让他滚蛋。如果细读美国宪法会发现,其实能够票决的地方并不普遍,尽管在制度上,几乎处处体现了选举精神,因为大多数权利已经由宪法做出了规定。说句不甚客气的话,美国的选举其实就是装装样子,选谁上台都差不多,因为总统实在没多大权力(议会也如此)。但也正是这样的规定,凸显了制宪会议那些先贤们的远见卓识。他们不相信政府,也不相信民众,他们是自由的信徒,他们的想法是,通过一部好的宪法,维护在他们看来,那些值得珍视,不容剥夺的权利。

在这样的游戏规则下,民众的素质真的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反正民众能够决定的事务也有限,玩玩投票游戏,出不了什么大乱子,还能让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当家作主了。民众和制宪会议的精英相比,素质永远也不可能相提并论,事实上美国宪法的前一百多年,远没有我们今天看到的那么完美,私刑,贿选,在投票上歧视妇女,支持种族隔离,简直是罄竹难书。但幸运的是,美国宪法的构架是精英治理模式,在精英集团内部,尊重宪法是共识。经过漫漫岁月长河,大家才看到今日的美国。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费劲设计一个普遍投票,多数决定的游戏规则?有人说民主是纠错机制,错。民主其实经常犯错误,社会学的研究,不支持集体理性高于个体理性的假设。而且,有些错你根本没有纠错的机会。当你把希特勒选上之后,一切都晚了。

这里要稍稍回溯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前现代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君权神授,民众最多也就是个能载舟亦能煮粥的水军,但自大宪章已降,社会契约论等著作之后,主权在民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的公正观念变了。根据鲁迅小说《药》改编的电影里有这么段场景:革命党人夏瑜对着围观的群众喊:“大清朝的天下是大家的”。等着拿人血做药的栓子说:“这厮疯了,竟然说大清朝的天下是大家的”。双方言论的背后,就是这种价值观的差异。但这里还有价值和事实判断之分。夏瑜说大清朝的天下是大家的,说的是应然,而栓子说的是实然。如果夏瑜不被砍头,双方在微博上仔细沟通,我相信,夏瑜可以说服栓子,因为大家的事大家决定,不需要什么素质,人人都可理解。只不过这几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正义观,被长期压抑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人民通过投票决定权力的归属,就不仅仅只有工具价值,而是终极价值之一种。任何良善的制度,恰恰都该给这种公正观念以足够的尊重。否则,明君再体恤臣民,也可能被赶下台。老百姓对着卡扎菲说,我们要房子,卡扎菲指着旁边刚盖好的房子大手一挥,这是你们的了。可结果怎样?

说到今天的中国,在我看来,首先还真不是票选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政府基本是个全能政府。火车票买不起要管,房子买不起要管,在北京买个车都要摇号限购,权力大的无边。这样的政府,就只能对,不能错。一旦错了,2012。幸好,过去的三十年,中国政府的决策层基本路线是对的。但着眼未来,中国的首要之意依然在限制权力,尤其是限制政府的权力,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划定边界,权以群分,将全能政府逐步改造成有限政府,同时警惕民粹主义对政策的影响(也就是限制民众的权力)。说白了,就是法治。如果没有上述前置条件,投票的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最后我想对韩寒以及韩寒的粉丝说句话,民众的素质无野别,但民主的素质有高下。这一切,不知道韩寒理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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