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道歉什么的。是你先提出了对司马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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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s 于 2012-02-21, 11:17:42:

回答: 我不想进行这样的交流,因为我不想把这转化成你我之间的矛盾。 由 猎人 于 2012-02-21, 10:40:58:

包括俺在内的几位就此也表达一下自己而已。狡辩是他们自己的事,认不认可是听众的事,看来你对黄式辩术还是比较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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