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城管的是妖魔,城管是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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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AVID_BB 于 2011-06-17, 07:22:26:

回答: 中国官媒:不得妖魔化城管群体 由 RedOcean 于 2011-06-16, 22:2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文规定:

引用: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公务人员自己不执行公务,拿警察机构开销额定外的公款低价雇佣城管完成治安职能(交通安全这种有外快的事是轮不到城管的),属于玩忽职守。

因此城管承担的是警察的义务又不受警察法保护,跟国企里的干活比正式工多的临时工一个性质:受公职人员剥削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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