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法律隐私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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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大胖星 于 2011-05-12, 14:20:52:

回答: 电子邮件不算私人信件 由 daye 于 2011-05-12, 13:05:24:

公布这封私人电子邮件就说明此人是卑鄙小人,其他行为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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