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onner 于 2005-4-27, 13:26:30:
说起来NGO和诸非专业人士的动机,我想,逃不出利益两个字。如果为了公众的利益,那就是做了好事,如果是为了一己或者小团体的私利,那就是罪过。不过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人会说自己是为了图私利去欺瞒公众的。有个分辨的办法,不一定很有效,那就是看看他们腰包里的钱是怎么来的,看看他们是不是商人。
加跟贴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