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onner 于 2005-4-30, 12:12:03:
回答: conner同学,don't you think you should respect 长辈... 由 Europeanese 于 2005-4-30, 01:33:17:
尊重是双方面的,一个不尊重你的长辈,即使成就非凡,何须委屈顺之?
法律是帮助弱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不应该成为打压述求的借口。大陆高校在招生,培养时不能在法的高度上澄清校方,导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权益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
顾全大局不能以牺牲个体的利益为代价,没有法律的约束,今天牺牲了甲的利益,明天乙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普通个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何谈集体,无论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