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鲁迅元配:朱安 南江秀一 一 在并不很短的岁月里,鲁迅元配朱安,曾是中国鲁迅研究中的禁区。在大部 大部的鲁迅年谱中,在一本又一本的鲁迅传记中,都避而不谈有过朱安这样—个 人,曾在鲁迅一生的生活中有过不小的影响。这或许出自这样一种革命的愿望: 鲁迅是圣人,是现代革命的圣人,怎么会有—个元配夫人呢?这怎么向人民群众 说清楚呢?于是就搬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瞒和骗”的手法,力图抹去朱安这个 历史的存在。据上海鲁迅研究者倪墨炎先生告诉笔者:当薛绥之教授主编的《鲁 迅生平史料汇编》(倪氏是这套丛书的编委)第一卷于1981年出版时,因里面有一 张朱安的照片,有人就向领导部门报告,说这是辱没鲁迅的行为,还引起了一场 风波。八十年代初,竟还有这样的好心人!其实,这是严重的历史倒退。早在鲁 迅逝世 (1936年10月)不久,许寿裳撰写《鲁迅年谱》,给许广平写信说:“年 谱上与朱女士结婚一层,不可不提,希弟谅察。”许广平当时即表示:“至于朱 女士的写出,许先生再三声明,其实我绝不会那么小气量,难道历史家的眼光, 会把陈迹洗去吗?”这是何等坦然的态度。然而到八十年代初,竟还有人企图把 “陈迹洗去”,这不是历史的倒退是什么呢? 令人注意的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又有一些仇视鲁迅的人,以“反对神化鲁 迅”为旗号,对鲁迅施行人身攻击,什么“鲁迅是为稿费而写作”呀,鲁迅“犯 有重婚罪”呀。他们理所当然地受到中国文化界进步人士的批驳。对这些跳梁小 丑,我觉得反击得还不够有力。 真是事情的两个极端;一端是企图抹去朱安,洗去陈迹,—端是借朱安而大 肆攻击鲁迅。为纠正和对付这两个极端,唯一的办法是:实事求是地研究鲁迅, 因而也就必须实事求是地研究朱安。所幸的是,近年已有一些谈论朱安的文章出 现。 二 朱安,1878年6月(戊寅五月)生于浙江绍兴。祖上做过知县一类的官。她家 的住宅“朱家台门”是一座三进的屋宇,后有竹林、石池、花园、家庙,可见也 是相当富有的士大夫家庭。到她父亲时,家业已开始下坡,父亲也是读书人,做 过幕僚,后经商,五十岁不到,客死异乡。母亲是普通的家庭妇女。哥哥学过法 律,做过司法承审员一类的工作。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朱安,虽然识字不 多,但懂得大家闺秀所应掌握的各种礼仪;家里有女佣,却仍然能做一些家活。 她性格温和,待人厚道,上下左右,与人无争。 听过媒妁之言后,鲁迅的母亲看中了朱安。首先是两家门当户对,这在当时 是相当重要的;其次,母亲还有一层考虑:三个儿子将来恐怕都要远走高飞的, 自己很需要身边有个媳妇作伴。媳妇比儿子大三岁,虽然俗话说“女大三,金银 堆成山”,但依绍兴的风俗,一般都是男大女小的,不过年纪大一点,对于作伴 来说,倒是好的。鲁迅当然反对这门亲事,但看到母亲很坚持,也就妥协了。自 从祖父下狱、父亲久病去世,家境急剧下降,全靠母亲支撑着这个家。鲁迅曾对 人说过:“我娘是苦过来的。”他不愿意拂逆母亲的心意。同时,鲁迅还考虑到: 当时正是民主革命运动高涨时期,自己投身革命,随时都有不测的可能,母亲身 边有个媳妇作伴,正可以减少对于母亲的牵挂。因此,鲁迅也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在1906年的暑假刚开始的时候,鲁迅接到了从家里打来的电报:“母病速 回。”鲁迅回到家里,看到母亲并没有生病,而家里已张灯结彩,他心里已明白 了大半。母亲说要给他完婚,他并不反对,并答应了采用讲究排场而又繁文缛节 的老式婚礼,还同意装上了假辫。但婚后第二天晚上,他就赖在母亲房里,不想 回新房了,后来干脆躺在书房里。婚后第五天,他借口“不能荒废学业”,就带 着二弟周作人,去日本了。 鲁迅既答应结婚,何以对朱安又如此没有感情呢?有人说:鲁迅不喜欢缠脚, 而朱安是缠脚的。这说法,简直有点无稽之谈。鲁迅反对缠脚,因为这是摧残 妇女的行为,并非厌恶每个缠脚的妇女。朱安的缠脚,鲁迅是知道的。而且像绍 兴这样的“文物之邦”,当时要找出一个不缠脚的姑娘,简直是不可能的。这点 鲁迅也是深知的。有人回忆说:鲁迅曾写信给母亲,希望转言未婚的朱安放脚。 笔者对此事十分怀疑。因为缠脚的妇女,四个被缠的脚趾是骨折了的,是不可能 放脚而复原的。鲁迅是学医的,又目睹过被缠的脚,怎么可能非要对方放脚,没 有放脚而就此厌恶呢?五四时期有“放大脚”之称,实际上就是丢掉缠脚布、穿 上尖头袜子罢了,有些人要时髦,穿大鞋子,里面是塞棉花的。近年读到在中国 出版的一本《三人行》,里面写到鲁迅母亲“将自己那双放大了的脚伸出来, 一个个奔放的脚指头,自在地晃动着”,不知有何根据。一查,作者是1950年出 生的,无怪其然!他大概没有见过缠过了的脚。还有人回忆说:结婚时,朱安是 假装大脚的。这事也很值得怀疑。鲁迅母亲曾对人说过,有人记了下来:“结婚 那天,花轿进门,掀开轿帘,从轿里掉出来一只新娘的鞋子。因为她脚小,娘家 替她穿了—双较大的绣花鞋,脚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轿里,‘上不着天,下 不着地’,鞋子就掉下来了。”母亲只说“脚小鞋大”,可是有的人添油加酱, 讹为假装大脚了。请注意:这是在辛亥革命前五年,举行的又是旧式婚礼,不是 二三十年代城市里的“文明结婚”,朱安装大脚干嘛?如果朱安要假装大脚,那 鲁迅还何必去拖一条假辫子。总之,缠脚这件事,决不是鲁迅不喜欢朱安的原因, 更不是主要原因。 有人说:朱安识字不多,思想守旧,是鲁迅不喜欢的主要原因。订婚后,鲁 迅曾给母亲写信,希望朱安去读书,朱安却借口年龄大了,不便再上学,仍不长 进,这更使鲁迅不爱。这话有—定的道理。两个人文化水平差距很大,思想水平 差距很大,没有共同语言,很可能影响两个人的感情,但这一般要在两人一起生 活日子渐久,才会反映出来,怎么会在新婚之初就引起鲁迅这样的不满呢?难道 在洞房花烛夜,鲁迅要和新娘讨论学术问题不成?何况,朱安的识字不多,鲁迅 早已知道。在晚清的绍兴,虽然已有秋瑾这样出国留学的女子,但—般女孩上学, 尚属凤毛麟角,要一个25岁左右的大家闺秀挤在七八岁的孩子中去读书,确也有 诸多不便。请家庭老师吗?一般是为男孩子请的,女孩顺便去读书当然也可以, 但要为这么大岁数的姑娘专门请一个老师(而且只可能是男的),也实在不能想象。 鲁迅既然同意结婚了,难道在这一点上竟又如此的不通情达理,恐怕是说不通的 吧。 那么引起鲁迅在新婚期间就对朱安如此不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笔者以为 是身材和容貌。其貌不扬,近乎丑陋,使鲁迅对这场婚事内心抱有的一线希望也 幻灭了。到底其貌不扬到了什么程度呢?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谈到做媒的 人是鲁迅母亲的妯娌,“人极漂亮能干,有王凤姐之风。平素和鲁老太大也顶讲 得来,可是这一件事却做的十分不高明。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 这些情形,姑媳不会得不晓得,却是成心欺骗,这是很对不起人的”。媒人也是 朱家的亲戚,因此有“姑媳”之称。周作人晚年写到他的大嫂,当然只得极为保 留而含蓄的,但写上“十分不高明”、“成心欺骗”、“对不起人的”,可见是 大出意料而相当严重的了。曾和鲁迅、朱安—起住在砖塔胡同的房东的妹妹俞芳 这样写到朱安,“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脸型狭长,脸色微黄,前额、颧骨均略 突出,看上去似带几分病容。眼睛大小适中,但不大有神,而且有些下陷,梳发 髻。脚缠得很小,步履缓慢不稳。”俞劳这样写,可以看得出也还是拘谨的。看 看朱安的几幅照片,她不但前额大而过于突出,颧骨略高,而且鼻子也太大而扁, 在她狭长的面庞上占着显著的地位,嘴巴大,下巴却是尖的。这位28岁的新娘, 矮小脸黄,似乎也已失去即使是不漂亮的姑娘也常具有的青春之美。性爱是爱情 的最原始的基础,不能产生性爱,当然也谈不上感情。更不可能产生爱情。难怪, 当亲友们前来贺喜的时候,他不免凄然而又自嘲地说;“是母亲娶媳妇。” 鲁迅婚后第五天离家去日本,1909年8月才回国。以后在绍兴、在北京,虽 和朱安同在—个宅第,却都分房而居;即使有短时同居一室,也是同床异梦。他 们实际上并无正常的夫妻生活。这种夫妻间的隐秘,本来外人不得而知,也不是 研究者所要探究的事,但忠厚而平静的朱安有一次发牢骚中透露了消息:“老太 太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说话,怎么会生儿子呢?” 三 鲁迅是一位理智胜于感情的人。他虽然不爱朱安,但他明白,朱安无错无罪, 没有责任,她同样是封建婚姻的牺牲品。他在《随感录四十》①中说:“在女性 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 德,……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帐。”这 段话,也可以看作是鲁迅的内心独白,表达了他对自己婚姻遭遇的态度,也表达 了他对朱安的态度。他曾对好友许寿裳谈起朱安说:“这是母亲给我的—件礼物, 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的确,鲁迅一生中从来未忽视对 她的好好供养。 鲁迅不但好好供养她,还尊重她的生活习惯,尊重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尊重 她的人格。无论在绍兴还是在北京,鲁迅家都有男女佣人。在砖塔胡同和西三条 居住时,没有男佣人但有车夫(为鲁迅上下班拉车)。朱安有时参加点家务,大部 分时间陪老太太聊天,闲着无事时就捏着三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吸旱烟。在当时 的绍兴一带,较有钱的人家吸这种烟很普遍,只是老爷少爷吸的是花竹粗杆有象 牙烟咀的,太奶奶吸的是湘妃细杆没有象牙烟咀的。人到北京,旱烟管也到北京, 朱安照吸,母亲倒是不吸的。朱安也常吸水烟。在绍兴和在北京八道湾时,每天 吃饭,母亲鲁迅朱安三人一桌,周作人周建人两房七八人一桌。鲁迅1926年8月 离北平南下后,每月由北新书局送去版税大洋一百元,婆媳俩每月用不完,到 1932年11月已积存八百余。除日常生活外,在北京时,鲁迅还每月给她大洋10元 作零用。朱安生病,和鲁迅、母亲生病一样,送日本人开的山本医院,总是由鲁 迅亲自任医生的翻译,但他决不像对母亲和其他亲属那样陪坐在床边问冷问暖, 这事由女佣担任。鲁迅每月必有几次买食品回家,总是先到母亲房里请母亲挑选, 然后到朱安房里请她挑选(朱安常常选小的差的),最后才拿到自己房里装进罐头 备用。朱安在家里对佣人发号施令,同样有效,佣人必须照办。鲁迅与朱安很少 相互说话,在砖塔胡同里同住一个宅第的人,住了几个月,也不知道他俩之间是 怎么相互称呼的,但鲁迅从不对她大声说话,更无呵责,尤无争吵。朱安娘家有 一个哥哥,哥哥有三个孩子,鲁迅都热情地作为至亲以礼相待,与他们有书信往 来和银钱往来,有相互馈赠,鲁迅日记中有不少记载。鲁迅还为她哥哥的第三个 孩子托周建人介绍到印刷厂工作。朱安1934年5月给鲁迅写信,说她哥哥的第二 个孩子原在上海工作,力不能堪,且多病,拟招至京寓然后觅事,问鲁迅有何意 见。鲁迅复信:“此等事情,可请太太自行酌定。”从各个方面看,鲁迅对朱安 没有感情,但决无歧视。朱安也对人说:“大先生待我是好的!” 在这样的共同生活中,朱安如果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水平,与鲁迅有些 许的共同语言,或能帮鲁迅找找资料、抄抄稿件,也许能慢慢地建立起感情来的。 但朱安缺少这样的条件。有一次母亲问鲁迅:她到底有什么不好?鲁迅摇摇头说: 不是什么不好,而是和她谈不来。母亲又问,怎么会谈不来呢?鲁迅说:和她谈 话无味,无趣,不如不谈。鲁迅举了个例:有一次他和她谈起,日本有一种东西 很好吃,她说是的,是的,她也吃过的。其实这种东西不但绍兴没有,而且全中 国也没有。她这样说或许是为了奉承鲁迅,讨好鲁迅,但鲁迅就不再和她谈下去 了。谈话无味,母亲其实是理解的。母亲识点字,喜欢看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后 来养成了看报的习惯,大大开拓了她的眼界。有时母亲把报上所记的事讲给朱安 听,朱安却坐在一旁吸其旱烟,毫无反应,是否听进去了也难说。鲁迅的学生 们,尤其是女学生来了,常在母亲房里谈天,谈得十分热闹,朱安却常在自己房 里吸烟或做家务。有时她也来了,只默默旁听,不参与任何—句话。她从不上街, 要买东西都由佣人、由鲁迅、由鲁迅的学生代劳。她从不关心世事,连胡同里的 事也从不打听,从不谈论。她的视野十分狭窄,能有多少话和鲁迅谈呢?三人一 起吃饭,常常母亲和鲁迅间话多,有时母亲还谈笑风生。母亲偶尔到周作人家去 时,两个人吃饭,朱安无话找话,也只能问问小菜可咸可淡,鲁迅简单地答“不 咸”、“淡些”,就又相对无言了。无话可谈,谈而无趣,当然也就无法增进感 情。 鲁迅有时也对朱安不满,这在日记、书信中稍有反映。例如,《鲁迅日记》 1914年11月26日记有:“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据 倪墨炎氏在其著作《中国的叛徒与隐士:周作人》中分析,认为当时在周家中, 鲁迅一房没有子女而收入很高,周作人一房人口很多而收入不高,朱安从娘家发 来的这封信,是对此提出异议;鲁迅指为“颇谬”,说明鲁迅维护大家庭的团结 和兄弟间的和睦是真诚的。②这分析我认为有点道理。这也说明与世无争的朱 安,内心也自有她的想法的。但这种世俗的想法,和鲁迅的想法很不合拍。 鲁迅在1933年7月11日给母亲的信中有这么一段话,“家中既可没有问题, 甚好,其实以现在生活之艰难,家中历来之生活法,也还要算是中上,倘还不能 相谅,大惊小怪,那真是使人为难了。现既特雇—人,专门服侍,就这样试试再 看罢。”③这大概是朱安身体不好,经常发胃病,特雇一人,专门服侍她。家中 只婆媳两人,已有一个女佣,还要再雇一人,实在有点过分。鲁迅很不满意,但 还是答应“试试再看”。诸如此类的事,两人当然没有共同语言。 鲁迅有时也有一些举动,很使朱安陷入窘境。例如,1925年冬,母亲动议, 鲁迅的裤子还是留学时代的,已补了又补,要朱安给鲁迅做一条棉裤,做好后, 悄悄放在鲁迅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换上,不料被鲁迅发现后扔了出来。这使朱 安很窘。虽然事后鲁迅说明他简朴惯了,不愿穿新棉裤,就是棉被也是多年不换 的老棉花;但他的不肯领朱安的情,也是十分明白的。郁达夫这位浪漫作家却另 有看法。他在《回忆鲁迅》中引用别人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看法:‘鲁迅虽在冬天, 也不穿棉裤,是抑制性欲的意思。他和他的旧式的夫人是不要好的。”④ 四 朱安虽然是个容貌不佳、身材矮小,识字不多、思想守旧的弱女子,但她也 很有主见。她虽与人无争,但各种人际关系却看得很清楚,很敏感。她为人忠厚, 但忠厚并非愚笨。 鲁迅对朱安没有感情,朱安对鲁迅却很有感情。她对鲁迅,并不是简单的 “嫁鸡随鸡”,而是认为他很有学问,很有能力,他做的事写的书,对社会对国 家一定很有意义。她信任他,依赖他,敬重他。他说的话,他出的主意,都很对, 她都愿意听从。当鲁迅和周作人闹翻的时候,她凭直觉认为鲁迅是对的。她早已 看不惯羽太信子治家的一套,早就料到这个大家庭总会有分裂的一天。当鲁迅决 定搬出八道湾临时住到砖塔胡同去时,曾征求她的意见:留在八道湾,还是回绍 兴娘家去,如果回绍兴将按月寄钱供她生活。她想了想回答说:“八道湾我不能 住,因为你搬出去,娘娘迟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独个人跟着叔婶侄儿侄女过,算 什么呢?再说婶婶是日本人,话都听不懂,日子不好过啊。绍兴朱家我也不想去。 你搬到砖塔胡同去,横竖总要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 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去。”鲁迅觉得她说的话有道理。而且,如果她留在八道湾, 那和周作人一家经济上必然仍有牵连,而这次的兄弟间的闹翻主要是由经济问题 引起的。回娘家在那个时候是件不体面的事,她是决不会接受的。鲁迅就同意了 和她一起搬到砖塔胡同去住。 在砖塔胡同,两人一起生活,虽仍分室而居。接触的机会却大大增加了。朱 安竭力照顾鲁迅。二房东的妹妹要吵闹,她总是恳求她们:大先生回来时,不要 吵闹,让他安安静静写文章。有—次二房东姐妹吵架,姐姐不让妹妹到房里去睡, 她特地去调解,后来把妹妹领到自己的床上去睡。这固然是鲁迅要她去调解,但 她自己也很愿意这样做,因为女孩吵架会打扰鲁迅的。鲁迅生病,吃不下饭,只 能吃粥。她特地把米弄碎,烧成粥糊,还特地托人去街上买来糟鸡、火腿、肉 松等鲁迅平时爱吃的食品。鲁迅教房东孩子们体操,等鲁迅上班去后,她也跟着 孩子们学做体操。她小脚,一拐一拐的操不好,却仍要操,因为这是鲁迅教孩子 们操的,无意间流露了她对鲁迅的一片爱心。 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同居并已有了海婴的事实,对她当然是很大的打击。有 一次二房东妹妹俞芳和她谈起这事。俞芳说:“大先生和许广平姐姐结婚,我倒 想不到。”她说:“我是早想到了的。”俞芳好奇地问:“为什么?”她说: “你看他们两人一起出去……”她指的是鲁迅和许广平是一同乘火车南下的。原 来平静如古井的她,是早已敏感到了的。俞芳又问:“那你以后怎么办呢?”不 料这话触动了她的心,她又激动又沮丧地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 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 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 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她接着又说:“看来我这一辈子只好服侍娘 娘一个人了,万一娘娘归了西天,从大先生一向的为人看,我以后的生活他是会 管的。”她从来没有怨恨过鲁迅。对于海婴,虽非“已出”,却也很有感情。只 要谈到海婴,在任何情绪境界中,她都会高兴起来。她十分关心海婴的—切,她 热爱着这个未曾见面的孩子。因为他是鲁迅的后代,也就是她的后代;她为鲁迅 有了后代而高兴,因而她自己也高兴。 这里必须插入一句:鲁迅在和许广平正式同居之前,为什么不办一下离婚手 续呢?这在鲁迅来说是很方便的,但朱安无论如何不会接受。她固然会把离婚看 成“休妻”是奇耻大辱,而且她在感情上决不愿意离开鲁迅、离开鲁迅的母亲, 离开这个家。她曾一再说过:“我生为周家人,死为周家鬼。”鲁迅是深知这点 的,因而早就表示过“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俞芳曾写过这样一段回忆: 当时大先生的朋友、学生们都是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大多思想进步, 特别是孙伏园、章川岛、常维钧等人,思想都很解放。他们都曾劝过大先生,有 的直言不讳地说,既然没有感情,就送她回娘家,负担她的生活费,这是很客气 也很合理的办法,何必为此苦恼着自己,和她一起做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呢?而大 先生则考虑得更多些,他总是为大师母设身处地地考虑:绍兴习俗,一个嫁出去 的女人,如果退回娘家,人们就认为这是被夫家“休”回去的,那时家人的歧视, 舆论的谴责,将无情地向她袭来,从此她的处境将不堪设想,还有她家庭的社会 地位,也将一落千丈。性格软弱的女人,一般说是挡不住这种遭遇的,有的竟会 自杀,了此一生。大先生从不欺待弱小,遇事总是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的好心 肠,使他下不了决心,一直没有这样做。 俞芳的这段回忆,大致是合乎实情的。当许广平勇敢地敲开鲁迅早已封闭了 的爱情之门,鲁迅明白了自己可以爱人也可以被爱后,他采取的在当时,在对朱 安这样的特殊的具体的人,是最妥当的方式。同时,鲁迅的处理方式,也有着深 深的时代烙印。当时在一部分比较先进的人物中,正企图以恋爱为基础而结合的 婚姻代替封建包办婚姻。在鲁迅同时代的一些大文豪中也有类似的处理方式,甚 至在党的领导人中也不乏类似的例子。离开了特定的时代环境,离开了具体问题 的具体分析,就不可能得出实事求是的合乎情理的结论。至于仇视鲁迅的攻击, 说不上是什么研究,也没有多少价值,无非是发泄他们的情绪罢了。 虽然天南地北地分居两地,当鲁迅逝世的消息传来,朱安仍然悲痛欲绝。她 在家里布置了灵堂,鲁迅的亲友和学生们前来吊唁,络绎不绝。身穿白鞋白袜、 白绳挽髻、全身素妆的朱安,整天坐在灵堂里,就是吊唁的人逐渐散去以后,她 也在灵堂里寸步不移,默默地陪伴着生前没有好好陪伴的亲人的亡灵。灵堂里供 着鲁迅生前爱吃的甜食和爱吸的香烟。当年鲁迅享用这些甜食时,总要她先挑选 一些。想起此情此景,流不完的眼泪又流满了她的过早地显得苍老的面庞。灵堂 里日夜点着香和烛,香烟缭绕,以至挂着的那幅鲁迅自己最喜欢的陶元庆画的肖 像炭画,也被熏黄了。当时不少记者前往采访,她谈话很有分寸,很有主见,决 无可能会引起误会或可被小报用来歪曲宣传的任何言词。她心里装的是先生,是 哀痛。 五 鲁迅逝世后,许多重大的事情要朱安参加处理,她能识大体,顾大局,显得 很有头脑。她为鲁迅全集的出版,为保存北平鲁迅故居的原貌,为保存鲁迅的手 稿、藏书及其他遗物,作出了重要贡献。 鲁迅在世时,母亲的生活全部由鲁迅负担。鲁迅不愿意在这些地方与周作人 计较。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也不愿意立即提出异议,母亲和朱安的生活,仍和过 去一样。这确是许广平的大恩大德,为世人所共赞。在许广平和母亲、朱安之间, 当时十分融洽而且相互信任。然而在鲁迅逝世时,周作人在对上海《大晚报》 (此报仇视鲁迅是众所周知的)记者谈话时有意夹入一句,“本来家嫂是要去的, 可是因为家母还需要陪伴,暂时恐怕不能成行。”周作人这样说,当然是带有恶 意的。接着,关于鲁迅著作版权问题,就有了一些谣言。许广平在参与编辑出版 《鲁迅先生纪念集》,筹划编辑出版《鲁迅书简》之后,即着手《鲁迅全集》的 编辑出版工作。她认为这才是对鲁迅的最好的纪念。经朋友的劝说,认为像《鲁 迅全集》这样的巨著,最好由国内最大的出版单位商务印书馆出版。经胡适的从 中帮助,商务印书馆答应出版《鲁迅全集》,但提出须有鲁迅家属的版权委托书。 朱安闻讯,即托人代写委托书寄给许广平: 景宋女士:闻先夫鲁迅遗集全部归商务书馆出版,姊甚赞成,所有一切进行 以及订约等事宜,即请女士就近与该书馆直接全权办理为要。女士回平如有定期, 祈先示知,以免老太太悬念。其余一切统俟面谈。此颂时祺,并祝婴儿健康。 姊朱氏裣衽七月二日 这是1937年的事。代笔书写此信的宋琳(紫佩),是鲁迅在绍兴时的学生, 鲁迅南下后,承他经常关照在京的鲁迅家属。他在代写上述委托书后,给许广平 附了一信,其中说:“大先生遗集出版有日,不胜欣喜之至。大师母处已与说明, 兹按照她的意思代写委托书一封附上,即请检核,此事自当由先生全权办理。大 师母亦甚明白,外间自无从造谣也。”可见朱安(大师母)对出版《鲁迅全集》的 积极态度,此后朱安也从未向许广平提出过鲁迅著作的版税问题。 抗日战争开始,北平上海相继沦陷,许广平给母亲、朱安按时每月寄钱逐渐 发生困难,但仍千方百计将钱送去。鲁迅在世时,母亲生活费由鲁迅负担,鲁迅 逝世后,仍由许广平负担,而同在北平的周作人却不作负担,这实在太不像话了。 1938年底,周作人才答应母亲生活费由他负担,每月50元;⑤朱安生活费由许广 平负担,每月40元,许广平经常寄50元。家庭中一些额外支出,如修理房屋,母 亲不愿向周作人开口而写信给许广平,许广平也承担了。1941年12月16日,许广 平被日本宪兵逮捕,于1942年3月1日由内山完造保释。从被捕后起,许广平由于 自身困难和邮汇不便等原因,不再向北平寄钱。这时周作人在敌伪政府中担任部 长级职务,收入不少,他必须赡养母亲,朱安生活不成问题。1943年4月22日, 母亲去世。弥留之际,母亲最放心不下的是陪伴了她大半辈子的朱安。她要求周 作人过去给她的15元零用钱,折合成当时的伪币150元,作为她的钱转赠给朱安, 周作人答应了,母亲又恳切地对朱安说:这是她留给她的钱,与别人无关,无论 如何以后要每月收下,朱安勉强答应了。周作人给母亲15元零用钱时,—般佣工 的工资是2至5元。折合成150元时,朱安的生活是可以维持的。朱安有一女佣, 年老而无家可归,仍和朱安相依为命地一起生活。后来物价不断上涨,周作人没 有加钱,朱安也决不开口要他加钱,朱安和老女佣的生活才越来越困难。据1944 年许广平给朱安的一封信中透露,周作人在150元之外对朱安也还有过—些额外 的接济。近年中国有些研究者对周作人的对待朱安,多抱贬斥的态度,认为以他 当时的经济状况,应该对朱安更好些,这当然是不错的。唐弢先生说他在周作人 投敌后,内心痛苦极了,就历来抱着一种受了骗的不齿的态度,后来虽与他通信, 并去访问过一次,那是“工作需要”,所说大概确是实情。但唐弢先生1980年撰 文,说那150元还不够去西山来回的三轮车钱,以进一步说明周作人的刻薄。这 里恐怕有一个时间的差异和物价的差异吧。要是真的那么不顶用,老太太临终时 何必去求周作人答应这笔钱呢?又怎能维持两个老人哪怕是稀粥加罗卜干的生活 达几年之久呢?即使对周作人这样的人,恐怕也还是说得实事求是点好。 由于别无经济来源,物价上涨,每月150元伪券已越来越难以维持两个老人 的最低生活,朱安决定变卖家产。可家无长物,唯—值点钱的只有书,朱安于 1944年7、8月间,决定出售鲁迅藏书。消息传到上海,许广平和进步文化界大为 惊骇。1944年8月31日,许广平就给中断联系已两年多的朱安去信,说:“日前 看到报纸,登载‘鲁迅先生在平家属拟将其藏书出售,且有携带目录、向人接洽’ 的消息。此事究竟详细情形如何?料想起来,如果确实,一定是因为你生活困难, 不得已才如此做。鲁迅先生生前努力教育文化工作,他死了以后,中外人士都可 惜他,纪念他,所以他在上海留下来的书籍、衣服、什物,我总极力保存,不愿 有些微损失,我想你也一定赞成这意思”。接着许广平向她说明:自鲁迅逝世后 六七年间,仍维持她过去生活,从未中断过。1942年春天后之所以中断,因自己 大病一场 (实际上是被捕—次)和汇兑不便,但并未忘记她,常和建人先生打听 她的消息。信中又说:“—定设尽方法筹款汇寄,你一个月最省要多少钱才能维 持呢?请实在告诉我。……作人二叔以前我接济不及时他肯接济了,现在我想也 可以请求他先借助一下,以后我们再设法筹还,我也已经给他信了。就望你千万 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做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 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 尽我最大的力量照料你,请相信我的诚意。”此信发出不久,许广平偕海婴委托 律师事务所在1944年9月10日《申报》上刊登启事声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 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 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 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 认。”这则启事主要不是针对朱安而是为了阻止购买者的。许广平在当时和后来 一直怀疑出售鲁迅藏书一事是周作人策划导演的,意在毁灭鲁迅遗物。至今一些 研究者仍持此说。那么启事可说是针对周作人的。朱安在收到许广平信后 (可能 还不知道许广平在报上登有启事),即于9月23日托人代笔复信,由于不知道许广 平住址(许广干已从大陆新村搬走)或别的原因,信是写到内山完造那里的。信中 说,“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无奈一天 一天的生活压迫,比信用名誉更为严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卖书还债,维 持生命。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此下策呢!”从朱安历来对 周作人的看法和这封复信看来,出售鲁迅藏书是朱安自己的主意,原因确是生活 所迫而又没有别的东西可卖。朱安复信中所说“迫不得已”、“倘有一筹可展” 等等的话,确是朱安的真实想法。至于名誉和信用的话,可能是代笔写信者发挥 的。周作人可能在清点图书、编写书目时做了点事,并在部分书上做了记号说他 自已要买的。但朱安对周作人的信任是有限度的,周作人说他想要的书,朱安 一本也不许他拿去,就是一个力证。如果出售藏书的事确是周作人一手策划,意 在毁灭鲁迅遗物,朱安毫无主见完全听其摆布,怎么可能一接到许广平的信,朱 安就表示“何苦出此下策”呢!更为奇者,有一位研究者竟认为朱安的这封复信 也是周作人策划或代写的。复信中说到:1938年冬“以后婆婆的花费都由周作人 先生担任”,1942年5月以后,许广平原寄给的“我每月四五十元之零费也没有 了着落”,1943年3月老太大逝世后“周作人仍每月送我150元”。这些都是历史 事实,可是这位研究者不了解这些历史情况,因而读不懂这些内容,竟以为此信 “有很大的矛盾”,甚至周作人“此地无银三百两”,“周作人向鲁迅藏书伸出 的手,在这封信中是显而易见的”。遇到弄不懂的问题,就往周作人身上一推了 事,反正汉奸多骂几句也是没有关系的。这对于真正的学术研究,恐怕不是很严 肃的作风吧。话再说回来,朱安发出了她的复信后,立即停止了售书的事,这也 表明她是有主见的。 可能还没有看到朱安的复信,也可能是仍不大放心,许广平接受朋友们的建 议,请唐弢与刘哲民作伴去北平与朱安面谈一次。他们是这年10月10日从上海出 发的,15日见到了朱安。对这次见面,唐弢有过生动而翔实的记载,本文篇幅已 不短,但无论如何得引其中的一段: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去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 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大大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 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罗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 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 脸色立刘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 不发。过了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 存我呀!” 说时指指自己的鼻子,很有点激动的样子。 她也是鲁迅遗物,要保存她,这是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说。我便将许广平 被日本宪兵逮捕,上海书籍抄走,直到导致汇款中断的经过,仔细说了一遍。听 我谈到海婴,朱夫人脸上现出关切的神情。我想了一下,索性将许广平当宪兵抄 家的时候,安排将海婴转移到外边的细节,尽我所知的告诉她。她脸色缓和下来, 渐渐露出笑意,说大先生只留下这点骨肉,不知现在孩子的哮喘病好了没有。出 乎我的意料之外,当我回答已经痊愈的时候,她以微微责备的口气,问我为什么 不将海婴带到北平来,让她看看。 “兵荒马乱的,我们来一次都不容易,怎么带得了孩子呢!”我说。 朱夫人点点头,自己也笑了。 满天的乌云过去,又开始谈到藏书出售的问题。……我告诉朱夫人:生活费 仍由在沪家属负担,倘有困难,几个朋友愿意凑起来代付,千万不能将鲁迅先生 藏书出售。 “每月拿人家一百五十元,”朱夫人低下头,细声说,“我的眼泪一直往肚 里咽。” “的确太少了。” “不!”她望了望我说,“我不是这意思,你知道,大先生生前从来没有要 过老二一分钱。” “……” “一百五十元我不要。我没有办法,才卖书。” 感谢唐弢先生写下这么精彩的记述散文。它是世上唯一写下朱安的性格和情 绪的文学作品。朱安对鲁迅的深情、对海婴的热爱,坚决不要周作人的钱的强硬 态度,“也得保存我呀”的呼声,都跃然纸上。这就是朱安! 以后,许广平千方百计给朱安寄生活费。虽然并不宽裕,总是不够用,生活 很苦,但她已十分感谢许广平。她竭尽全力保护了鲁迅故居,保护了鲁迅的手稿 和藏书,保护了鲁迅的一切遗物,为鲁迅研究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许广平于1946年10月24日来到北平,和朱安见了面,并与她一起生活了将近 半月。许广平每天忙着清点鲁迅藏书,安置鲁迅手稿,安装好鲁迅的各种遗物。 朱安常常前来帮忙。 朱安于1947年6月29日晨去世。她留下的遗嘱是:灵柩回南,葬在大先生之 旁。 朱安被葬在北平西直门外保福寺村和她终生相伴的鲁老太太坟旁。愿她安息! 1993年10月为《书城杂志》而写。 (肖毛扫校自《书城》杂志1994年第2-3期) 肖毛校记: ①《随感录四十》:该文另有小标题,曰“爱情”,详见《热风》。 ② “1914年11月26日记”:见人文本《鲁迅全集》第14卷(日记)P135。 “倪墨炎氏在其著作《中国的叛徒与隐士:周作人》中分析……”:这段话是南 村先生转写的,原文见该书P154。另,从钱理群先生抄在《周作人传》P180上的 一些周作人日记中知道,1914-1915年,周作人陆续买了不少“金石小品”,那 块无比珍贵的“凤凰砖”就是在该年所购(1914年5月17日)。为搜罗这些东西, 周作人肯定没少花钱。朱安恐怕对周作人(肯定也包括羽太信子)如此花钱而感 到不满,才要向鲁迅告状吧?但是,鲁迅与周作人的兄弟之情,不是一封告状信 就可冲淡的,她的信只能让鲁迅反感而已。 ③ “1933年7月11日给母亲的信”:详见《鲁迅全集》第12卷(书信)p197。 另外,在这个月,不管鲁迅是否有钱,他的花销都很大。从7月10日的鲁迅日记 可知,那天他刚收到240元的版税,就花掉了260元。所以,恐怕他也不能过多地 接济家人。见他们生活过奢,当然会感到不快。 ④《回忆鲁迅》这篇文章,《郁达夫全集》第四卷(浙江文艺出版社92年出 版,精装,印数2000)曾收。这里引用的话,见该书P217,原文是:“同一个来 访我的学生,谈起了鲁迅,他说:‘鲁迅虽在冬天,也不穿棉裤……是不要好的。 因此,我想起了那天去访问他时,来开门的那一位清秀的中年妇人,她人亦矮小, 缠足梳头,完全是一个典型的绍兴太太。’”由此可见,郁达夫是因那位学生的 说法及自己的亲见才产生了某种猜测,这似乎不能说明“郁达夫这位浪漫作家却 另有看法。” ⑤《周作人传》P493上说,周作人答应从1938年1月开始支付母亲的生活费; 《周作人年谱》P559上说,周作人答应从1939年1月起负担。由于资料太少,只 能把这几种说法列在这里。另外,“同在北平的周作人却不作负担”的事情恐怕 不确,因为这有违人之常情。周作人应该不会“不像话”到这种地步:周作人可 以对朱安、许广平等(他从来都不大喜欢这两个与他没有多大关系的人)不闻不 问,却不会不理母亲,不然,他怎么会经常让羽太信子替他探望母亲?如果他对 母亲不在意,羽太信子能主动想着婆婆,并用西瓜膏治好鲁老太太的肾炎吗? 还有一点,也需要说明。在1938年末,周作人的生活也很艰难,必要与不必 要的花销很多,甚至有欠煤、粮店钱的时候,单靠“译作的收入,并不足以应付 这一家人的耗费”(《周作人传》P438)。所以,尽管周作人与日本妻子有“大 手大脚”的地方,倪先生却不该据此推断,1938年的周作人“如果艰苦一点,还 是可以过得去的”(《中国的叛徒与隐士:周作人》P346)。每人的生活方式与 习惯不同,别人无权要求别人与你想得一样。当然,就算周作人的生活再困难十 倍,也不该在伪政府任职;可是,就算他在伪政府任职,也不该给他加上莫须有 的罪名,正如南村先生所言。 (XYS200301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