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三》蒲松龄 犬灯 韩光禄大千之仆,夜宿厦间,见楼上有灯,如明星。未几,荧荧飘落,及地化 为犬。睨之,转舍后去。急起,潜尾之,入园中,化为女子。心知其狐,还卧故所 。俄,女子自后来,仆阳寐以观其变。女俯而撼之。仆伪作醒状,问其为谁。女不 答。仆曰:“楼上灯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问焉?”遂共宿止。昼 别宵会,以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夹仆卧;二人既醒,则身卧床下,亦不知堕自何时。主人益 怒,谓仆曰:“来时,当捉之来;不然,则有鞭楚!”仆不敢言,诺而退。因念: 捉之难;不捉,惧罪。展转无策。忽忆女子一小红衫,密着其体,未肯暂脱,必其 要害。执此可以胁之。夜分,女至,问:“主人嘱汝捉我乎?”曰:“良有之。但 我两人情好,何肯此为?”及寝,阴掬其衫。女急啼,力脱而去。从此遂绝。 后仆自他方归,遥见女子坐道周;至前,则举袖障面。仆下骑,呼曰:“何作 此态?”女乃起,握手曰:“我谓子已忘旧好矣。既恋恋有故人意,情尚可原。前 事出于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缘分已尽,今设小酌,请入为别。”时秋初,高粱正 茂。女携与俱入,则中有巨第。系马而入,厅堂中酒肴已列。甫坐,群婢行炙。日 将暮,仆有事,欲覆主命,遂别。既出,则依然田陇耳。 ----- 【剑侠·一九九八年】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