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三》蒲松龄 李司鉴 李司鉴,永年举人也。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地方报广平 ,行永年查审。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下夺一屠刀,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 而跪。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着我割耳。”遂将左耳割 落,抛台下。又言:“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言: “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使我割肾。”遂自阉,昏迷僵仆。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 究拟,已奉俞旨,而司鉴已伏冥诛矣。邸抄。 ----- 【剑侠·一九九八年】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