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五四,火烧赵家楼以及渐进式民主 作者:银鲫和彩鲫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您好! 我是您网站的忠实读者,看了这么多文章,今天终于有感到足够的必要性参 加到其中的讨论,而且就如题所示,关于民主和思想运动。 看了刘大生先生的文章《纪念五四——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起初觉得有 几分道理,毕竟民主潮流是大势所趋,采取合法而民主的方式改进社会问题,的 确有现实的必要,这也是我基本赞同这篇文章的原因。但不知怎么,读后总有不 舒服的感觉,颇有不吐不快的感觉,随便说两句,仅供各位参考。 关于民主斗争的问题,我的观点一直是,根据形势的变化来决定,而不是死 板的照抄某些经典民主著作的标准。政府民主的程度,决定了民众民主的程度。 五四时期,正好是北方军阀混战的年代,所谓民主,不过是军人独裁的一块遮羞 布。从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开始,哪一个政府,哪一个总统,不是军阀力量的 平衡产物?哪个是人民的议会选举出来的?我很难想像以纯粹民主斗争的方式, 可以推动这种社会的民主进步。人民的权利哪里体现?没有任何可以实行的地方。 我从这一时期巴黎和会的过程就可以看到,政府是有卖国之嫌的,企图以出卖山 东和青岛的主权和国家利益来换取对当政军阀集团的支持。赵家楼的主人则是有 名的亲日派,出卖国家利益的急先锋。这样的政府,这样的人,却没有受到议会 的任何制裁和监督,说明民主实际并不存在。这时,从法理上讲,人民有权利动 用自己的方式维护自己国家的权利,而其方式,也不可能由谁来限定于和平请愿 的范畴。没有民主的国家,是没有权利要求其人民以完全合法与和平的方式行事 的,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五四的学生正是遵照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们完 全没有错。不但人民全力支持他们的行动,军阀政府实际上也默认了他们的权利。 不知为什么86年以后,有人认为他们是错的,这个逻辑即使从理论上讲,也是颠 倒的。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次真正的变革是通过完全和平合法的方式实现的,历 史就是在和平与不和平的抗争中行进的,不和平的手段永远是和平手段的后盾, 当民主充分的时候,以和平的手段为主,但人民并不因此而从理论上就丧失了拥 有不和平手段的权利,只是为了把对社会的损害减低到最小,所以引而不发;至 于象军阀政府的年代,人民完全有权利通过暴力手段去实现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 五四运动之所以采取和平方式,是因为一致对外的需要,不希望造成内部混乱而 削弱争取国家利益的力量,决不是象刘大生先生所说的,是对所谓政府合法性的 某种程度的默认,这个政府根本没有权利去获得这种至高无上的承认。他们采取 的温和态度正好说明他们在法理上的虚弱。五四以后历次学生运动采取和平手段 以推进反抗列强欺凌,原因也是来自这里。 谈了这么多和平合法的手段,我再说说“非法的”,“暴力的手段”的手段。 推翻军阀政府的北伐,按刘先生的意思,显然是反叛的举动,应该加以贬斥。但 不知他是否记得,孙中山先生历次护法运动,核心即在“护法”,是为了恢复有 临时国大制定的临时约法,也就是恢复人民应当享有的权利,难道有错吗?人民 的权利始终是要伸张的,国家所有的权利归于人民,这是大于一切的道理。和平 合法的手段达不到,“非法的”,“暴力的手段”的手段就毫无疑义的要派上用 场,面对毫无民主的政权,这甚至是主要的手段,实现人民权利的道路总是充满 血腥,这并不是偶然的。中国民主之路的血腥味很浓,原因在于专制制度太强大, 怪只能怪独裁者不肯改进民主,反过头来怪人民不够民主和平,完全是颠倒黑白, 是非不清。 再看看国外,美国是最民主的国家吧,面对殖民政府的压榨,和平手段到了 头,靠什么?枪杆子。美国人手一枪,传统就是从那时留下来的。和平不能诞生 美国,更不可能诞生美国式的民主。至于建国以后,美国基本上走和平改革的道 路,原因在于建国诸贤确立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民主制度,人民的权利可以通过和 平的方式实现(当然,对于弱势阶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唯一的内战,也是 政府针对南方奴隶制的和平改造被南方反叛打断而被迫开始的,这场战争鲜明体 现了美国人民不但能用民主的方式去实现人民的权利,也同样善于用暴力的方式, 去实现它。 所以,任何争取民权的斗争,其方式到底是和平合法,还是“非法的”, “暴力的手段”,要看当政者给人民多少民主权利,如果政府断绝了所有的民主 途径,当然也没有权利要求人民老老实实遵守它制定的所谓“法律”,因为这个 法律没有得到人民的认可,是缺乏法理依据的。人民的权利必须实现,选择什么 样的斗争道路,要服从这个目的,而不是反过来。这是历史基本的逻辑。 那为什么我在开始说基本同意刘先生的观点呢?因为他的主张,在当今的中 国,具有现实意义。虽然目前的政府,在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上,存在明显的缺陷, 但总的趋向,却是走向民主的,这是举世公认的。从孙志刚案件的处理可以看到, 政府顺应民意,废除了违宪的收容法,这是同意了人民拥有自由迁移于自己国家 的权利。对于这样逐步走向民主的政府,自然应当以和平合法的方式推进民主制 度的演进。在经济建设优先的大形式下,民族正在一日千里的走向富强和民主, 其中的任何缺点和失误,都有必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这对于国家,民族的复 兴具有根本的意义。五四运动的宗旨是和平的方式解决民族生存问题,到现在仍 然具有现实意义,不因为发生了火烧赵家楼的事件而有所削弱。当一项项法律被 制定,一个个民主制度被推广,一件件侵害人民权利的案件被曝光并逐步得到解 决的时代,再如某些国外政治势力所主张的那样以暴力和社会动乱方式推进改革 的模式,对于中国的未来,都是不明智的。有头脑的,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人, 都应当清醒的看到这一点,并落实到自己的言行之中,尤其是作为民族中坚力量 的知识分子,更是要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我赞赏刘先生的正是他对现今民主 运动的冷静态度,而不是对于五四运动的攻击。 五四运动没有错,火烧赵家楼也没有错,现在的渐进式民主还是没有错,因 为人民民主权利需要以最有利的方式伸张,决定了它们的正当性。五四的精神并 没有死亡,它生活在我们中国的每一个角落,而每个人,实际上都是五四精神的 继承者,并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在实现着它的理想,愿有一天,五四的民主精神梦 想成真。我一生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04,5,6夜 (XYS200405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