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摘自《方法》月刊1999年第1期,汉林书城(www.hanlin.com)推荐) 生命处境与价值抉择 唐逸   托尔斯泰在一本自白的书中,将人的处境比喻作东方故事中的 流浪者被猛兽穷追不舍,无所逃于天壤之间,忽见一枯井,随即跳 入,却发现井底有一巨龙正在张开大嘴,他抓住一根藤子,悬在井 壁。上有猛兽,下有巨龙。抬头看那藤子,只见两只老鼠正在啃啮 藤根,很快将折断。同时,发现藤叶上有甜美的蜂蜜,便伸出舌头 去舔那蜂蜜。“我去舔那平时曾令我满足的蜂蜜,却没有任何快感 。……我只看见那摆脱不掉的巨龙和老鼠,看不见别的。而这一切 不是寓言,却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对于这样的人类处境,托尔斯泰认为一般人的回应只有4种。 第1种是无知,也就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处境。一旦意识到死的意义 ,也就不可能蒙昧下去。第2种是享乐人生,也就是对巨龙和老鼠 视而不见,去拼命舔那能及的蜂蜜。这样做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 生活富足,有蜂蜜可舔,二是道德感麻木。第3种是自杀,只有极 少数清醒的强者方能做到。他们认识到人的存在毫无意义,随即动 手终结自我的生命。第4种是懦夫,既清醒地看到事实,而又不敢 松开紧握藤子的手。托尔斯泰自认属于第4类。   这样设定人类生命的处境,前提是死或灭亡的极端可怖,其威 胁如千斤盖顶,生命不堪重负。不仅个体的死,使个人的生命意义 荡然无存,而且人类的灭亡,地球和太阳系的毁灭,亦将使人的存 在及其一切成就失去意义。罗素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认为熵值的 不断增长将导致世界的毁灭。“一切时代的努力,一切诚笃的献身 ,一切灵感,一切人类天才的日照中天,皆将在太阳系的巨大死亡 中命定地灭亡;而整个人类成就的庙堂将不可避免地埋葬在消亡的 宇宙之废墟中。”然而这类悲观论调有一个无法克服的逻辑难题: 既然生命的毁灭如此可怖,可见生命本身本有价值,值得活,否则 又何必如此惧怕失去它?宇宙毁灭云云,只是一种假设。个体生命 死亡便一切无存,其实也是一种假设。当下生命,则是实存。   对于我等常人而言,维今之计,恐怕不是草草终结这本已微弱 飘摇的生命,而是在其终结之前,寻求生命处境之最佳抉择。生命 的本质是什么,固然难以知晓,但据说科学对生命的最基本认识是 “与环境交换物质的蛋白质”。假使如此,则生命的根基处已蕴涵 自由,以及自由所蕴涵的风险、抉择与责任。即使最简陋的生命体 ,当其与外界交换物质的时候,也必须主动抉择吸取什么物质、避 免什么对象,这就是自由。生命存在的第一前提便是自由。自由便 是抉择。而一旦抉择,也就必须对其后果负责。错误抉择,往往以 个体生命的消灭为代价。这其实便是进化的基本机制。生命的第一 前提便是自由,这个认识,对于社会与个人皆有重大意义。如果一 个社会,不理解自由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不尊重个体自由的价值, 只讲生存权,不讲自由权,这样的社会难有活力和创造性,在人类 进化竞争中的存活率将如何,实可怀疑。就个人而言,认识到自由 对于生命的意义,方能向往自由,担当生命的责任,成为一个人格 完整的人。   自由是一种理念。人类的一切理念,皆是不完备、未完成的观 念结构或认识模型,恒常处于可质疑、可批判、可修订的变动过程 之中。地球是人类的实验场。长久以来,形形色色的理念,皆在这 里进行真刀真枪的实验,代价十分惨烈。特别是在历史的一定阶段 ,人们还不知道精神领域的自由探讨不等于付诸实施,对于异己言 论也当作产生实际后果的危害行为加以残酷镇压,乃至杀人封口。 时至今日,野蛮社会仍然如此。所幸者,现代社会对此,在经过反 复惨痛教训之后,已有深刻认识。所谓自由主义社会,其所号称的 种种政治、经济自由,虽然有虚伪和掩盖不公平的成份,但毕竟有 思想言论自由。在立法、司法、新闻、反对党以及公民社会的舆论 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人们毕竟有许多机会,对公共事务自由地发表 意见,公开批判社会权力,批评政府首领以及各种权势人物。孟子 所谓“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似颇合于自由公民之性格 ,与孔子所谓“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颇有参差。“天命 ”是超越性的信仰对象,与有限之物的“大人”、“圣人”之流不 可相提并论。对一切有限之物皆应持理性批评的态度。言论自由的 伟大之处,不仅在于保护那本身便是目的之个人的创造性,而且在 于保证社会进化付出最少的代价。重大社会措施,经过社会舆论充 份自由辩论,可以少犯错误。K·波帕指出,动物在进化中如果其 “假说”发生错误,将遭灭顶之灾,人类则牺牲错误的假说,而不 是牺牲自己。而发现关乎社会命运的假说之错误,往往需要社会整 体的智慧,这便需要社会舆论最自由的辩论。自由的价值便维系于 个体生命和社会生存之上。然而认同自由,并不等于认同特定牌号 的自由主义。虽然自由市场经济、公民社会与言论自由密不可分, 但时至今日,“自由市场”和“民主政治”的不公正和权力话语已 暴露无遗,尤受福柯等人的严厉批判。然而这样严厉的批判能够发 生在、推广于这个社会内部,恰恰说明这里有思想言论自由。有这 样的自由,毕竟说明这个社会还有生命力,能够自内部做深刻的反 省,也就有可能往前走。所谓自由市场,并不如其美化者所说,仿 佛与人的意志无关,由“看不见的手”自然运作。经济不是自然, 其运作是人的意志之产物。只不过自由市场的规则和意识形态,行 之既久,习焉不察,赋予个体自主性与自由感(其中有若干属于幻觉 ),人们甘愿接受而已。既然是意志的产物,也就可以由更合理的意 志,将其规则与意识形态提升到更合人性的水平,以适合全体公民 的自由抉择而避免极少数人的操纵。这不是改造自然演化的社会结 构,而是在互动创造过程中加深认识、进行调整。“不傲无告,不 废穷民,嘉孺子而哀妇人”,这是尧舜以来一切有人性的中国人所 向往的理想,也是中国文化结构的组成部份。然而若要实现这一切 ,必须从自由的思考言论开始,而且以人的自由创造为前提。故头 脑清醒的人,至少有one cheer for democracy!中国离开市场经济 尚十分遥远。权力经济不是市场经济。然而学会市场经济的规则不 一定非得亦步亦趋地摹仿,可以从自身的文化传统出发,在尊重市 场经济基本结构的前提下去创造。   纪德小说中的人物,为证明他的“自由”,在疾驰的火车上将 站在车门口的陌生人推了下去。这不是自由,而是obssesion的奴役。 自由既蕴涵欲望和利益,也蕴涵抉择与责任。欲望和利益往往被当 作可以直觉感到,故而判断无误的东西。仿佛我的利益总是对我有 利、对我有好处的东西。其实并非如此。“好”恰恰是一个价值判 断。即使是最原始的欲望,只要是人的,便不同于动物本能,而受 观念的影响。即使“跟着感觉走”,也不可能像臭虫那样跟着纯感 觉走,而只能跟着观念所构造的感觉走。利益更是观念结构,受一 定概念前设、价值取向、意识形态、文化背景的影响。虽然也受个 人的冲动、情绪,甚至基因密码的影响,但必经过一定语境中语言 观念的构造。而且利益这观念,非常模糊善变。对某一利益的认识 ,在行动的启始、中间、最后阶段往往不同,甚至相反。当一个人 自以为正在为本身的重大利益而拼命的时候,从另一角度看,他正 在做于己十分不利之事,甚至走向毁灭。生活中,历史上,这样的 实例又何其多。可见欲望和利益是观念的构造。在这构造中,要紧 的是抉择与责任。纪德那人物,假使照此施为下去,便将自己置于 一个充满敌意和陷阱,无法生存的世界,就是奥古斯丁所说homo hominelupus(人对人是狼)的世界。   不存在“必然的王国”。人的世界是人的构造物。自然是科学 理念的构造物,社会是价值观念的构造物。所谓构造物,不是指泥 人张捏泥人那样的主观构造物,而是人与自然主客互动、人与人主 体间互动的无穷往复的创造。并非没有客观实在,但实在不可能对 人显现为自在。人所知道的实在,是人的理念参与其中的互动构造 物。人不可能绕过这一切去知道“必然的王国”,再根据“必然” 来设定自身的行动。而且,由于创造是一个永无穷尽的过程,人也 无法知道创造始于何处,止于何处。只有无穷的构造,也就是恒常 深化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学会尊重主客互动中的自然演化,而不 是任意改造自然,也不是根据某种理论去强行改造社会结构和文化 传统。构造中,要紧的是抉择与责任。所谓“自由以尊重他人自由 为限度”,只是最初级的自由。真正深刻意义的自由,乃是创造一 个自由的世界,也就是生命最充份地存在其中的价值世界。这个创 造不可能完成,是一个恒常的过程。认识自由,便是恒常投入这个 过程。这是生命的责任。现代人类社会对基本自由权利已有一些共 识,应该以理性批评的态度遵守之,但这只是最低限度的自由,是 生命自由创造的起点而已。   生命的自由创造,自与幸福相关。今人所谓幸福,多指快乐满 足,颇失本义。古希腊哲人所称幸福,乃指寻求和冥思真理,与真 理同一,也就是至善。奥古斯丁进而谓之趋向上帝,与上帝合一, 而上帝便是真理。神秘主义者皆以幸福为与神圣他者合一。汉语中 “幸福”原为动词,指“祈福”。即使今义的幸福,如果稍加推求 ,也可以知道其深邃涵义乃是生命的圆满,也就是生命的自由创造 。即使就其狭义而言,强调幸福的快乐方面,尤其是情感方面,也 离不开生命的创造。这便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国与国,人与 人,特别是与亲近的人之间的关系中,进行生命的无穷自由创造, 达到动态的和谐圆满。可知幸福虽为个人理想,却绝非仅只私人之 事,实为公民之事。抛开生命的自由与责任而谈幸福,殆属徒然。   与生命自由最为相关的一件事,便是责任,也就是道德感。道 德的本原是什么?自古以来,约有三说。一为上帝的启示或诫命,二 为善的理念,或曰心性中的天理,三为理性。对于现代人而言,大 概谈理性最为切实,其实也最为抽象。理性的绝对命令,便不大讲 得通。若只讲理性和意志对于某种理念的认肯,似最为通达。然而 如要问,何以认此而不认彼,则归根结蒂要讲到信仰。这便涉及宗 教,而现代人不信宗教,或者说,在现代话语中没有宗教的位置。 难道没有宗教,便不能有一种同样深邃的信仰吗?宗教是一种社会体 制,一种世俗权力。自古以来,宗教战争的残杀与宗教权力的压制 自由,不亚于政治。同时,宗教也属于神话话语。这一切皆非现代 人所易于接纳。这也许是现代道德感泯灭的根源?   维特根斯坦说,“即使所有科学问题完全获得答案,也涉及不 到生命的问题”,这颇象先知的预言。预言是灵魂的赌博,而赌博 只有50%的成功概率。但可以从科学的性质方面探讨这个问题。科 学是反自然的产物。在自然的进化或所谓决定论的链条中,不可能 产生科学。人必从自然中分离出来,成为与自然对立的主体,分解 自然,而且设定自然的规律性、齐一性、可分离性、可重复性、可 构造性,才能依靠语言符号、逻辑数学、理论构造,对自然进行观 察、研究。也就是说,科学的前提是人类的理念设定,以及在研究 对象之外的人主体。人可以研究细胞、染色体、基因,这一切皆可 以分离到主体之外来观察研究。但“生命”本身不可能分离出来, 不可能成为研究的对象。而且科学的一切成果,严格讲皆来自科学 的基本设定,在此意义上科学是演绎的。而科学的前设皆在生命之 内,皆是人的创造。依靠这些前设研究生命本身,犹如在细胞之内 的微生物研究细胞,而要取得观察细胞整体的视角,谈何容易?以此 之故,对于科学而言,生命本身,以及宇宙本身,仿佛将永为奥秘 。对于生命本身,似乎只有信仰的问题,没有知识的问题。怀着这 种信仰从事科学,与怀着另一种信仰(即科学可以“破译”一切、控 制一切)从事科学,实为两种不同的态度,而在这两种态度之间进行 抉择的唯一依据仍然是:信念或信仰。   如果知识的问题,在根基处尚为信仰,何况道德?故道德的根基 ,只有信仰。上述两种科学态度之不同,便在于其一有终极价值的 承担,有对自然奥秘的敬畏,对人类理性限度的戒惕,这样的科学 受人类智慧的指导而不是反过来控制人类。其二则将科学理性置于 上帝的位置,全知全能,无所不为,势必逸出人性的范围,人类终 必自食恶果。无限制造、使用毁灭性武器,已造成严酷后果,更蕴 涵毁灭性的恶果。任意改造基因和人性的想法,一旦占有权力,将 难以控制。每当人类自作聪明改造世界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做的 是什么,有何等后果。更何况改造人性?某些人已经在谈论使用群居 动物的外激素,将人类变成“和平的物种”。如果有人能够强迫或 说服我们使用改造人性的一种药物,为什么不能用另一种药物?比如 “奴隶素”?将我们变成最乖最乖的好奴隶?此种前景并非不可能。 从目下迷信科技、屈从广告、崇拜商品、委身潮流,以及对基因工 程、程序化、数字化的那种五体投地乐不可支的态度来看,此种前 景并非不可能。   另一种选择是:自由。不是跟在某种牌号自由主义后面呐喊, 而是伸张主体的灵性自由。而自由的条件便是抉择与责任。责任出 于道德感,道德感出于信仰。而宗教信仰又非那受过科学洗礼、批 判社会权力、脱离神话话语的现代人所能接纳。Quefaire?怎么办?   有思想的科学家,如爱因斯坦,主张一种宇宙信仰。信仰是个 人之事,不等于宗教。爱因斯坦认为,有一种我们无法洞悉的存在 ,以其原初的形式令人感受到最幽杳的理性与最璀璨的美。这种对 宇宙的宗教感情,便是所谓宇宙信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 少此种信仰。只要予以缜密的重建,足以成为现代人所需要的终极 价值源泉。老子的道,已臻至清明的境界。道是不可知、不可名、 不可洞悉的原初存在,或存在的前提,却令人感受到最幽杳的理性 与最璀璨的美。而且令人敬畏。道之尊,莫之命而常自然,故人敬 畏竦惕,若冬涉川,惟施是畏。信仰总是包涵敬畏。信仰有限之物 ,敬畏之情终有破灭,就是所谓幻灭,而幻灭往往令人走向信仰的 反面。价值的溃灭大抵与此有关。所谓上帝已死,其实也就是将上 帝当作可知之物、一种权力、一种情感(即人的理性和经验之内的有 限之物)的结果。对于道的信仰,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不会幻灭。只 要你去肃然冥思,便可以体悟道之信仰,臻至敬畏竦惕的境界。在 此境界中所做的道德抉择,相对而言是人所能做出的最审慎的道德 抉择。这里包涵几层意义。首先,道德原则不是凝固的诫命或心性 ,而是生命处境中的抉择。其次,这是有限、不完美、非凝固的人 性之抉择。再者,此种抉择不仅诉诸理性,而且诉诸心理的需要, 所谓移人性情,change of heart。   惟其有所悚惕,方能敬重生命,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以最谨 敬的态度对待不同的信仰和见解。也惟其有所悚惕,方能以最谦卑 的精神反省自我的过失乃至罪愆。我们最大的过失是什么?恐怕就是 忽略生命的责任吧。我们活着,享受生命的自由和快乐,却忽略作 为自由之条件的责任,岂不是对此在的否定?我存在,而以我的存在 来否定我存在的条件,岂非荒谬?如果我的存在便是荒谬,我还有什 么权利谈论什么,要求什么?故生命的责任,就生命的性质而言,不 可忽略。而人的生命,不仅是个体,而且是社会的人,故人的社会 责任不可忽略。   中国的知识者历来有使命感。这与所谓发达国家不同。中国的 知识者占人口比例甚少,社会责任相对扩大。传统上,士人依附统 治者,对社会决策和社会风尚负有责任。加之几十年的意识形态社 会,对思想文化重视(也可以说监视)的结果之一,也从别一方面加 载了知识者的使命。使命感自与信仰相关。然而近年来,风气为之 一变。人们不再谈论信仰或使命,“启蒙”已成历史遗迹。游乐多 于问学,名利多于求知,雕虫多于深思,仿制多于创造,苟安多于 进取。当此之时,谈论知识者的责任,恐属多余。其实也不尽然。 在我们的语境中,“知识者的责任”并未泯灭。老百姓的用语里, 常有“读书人”、“知书识礼”之类的话头,也就是说,在我们的 语境里仍有对知识者使命的期待。汉语中“思想文化”、“思想学 术”之类的用语,很难在其他语言里找到相当的单词。这也说明, 我国注重理念责任的传统,延绵未绝。凡此皆与知识者的使命有关 。知识者理应担当启蒙之任,作社会进化和追求自由的先行者。   启蒙的第一步,便是启自我心灵之蒙昧。心灵可以被无知蒙蔽 ,也可以被物欲、偏见、恶习、劣性所扭曲。人格之不健全,何以 担当生命之责任。近年来的社会发展,开始分散经济权力,也就开 始变革知识者依附政权的“悠久传统”。Who pays the bill calls the tune(谁出钱谁定调)以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局面,有所改变。 此时知识者理应加速养成独立的人格,在社会中蔚然形成独立的理 性批评声音。然而事与愿违,反而相率走上“无所不卖”、“无可 不可”的“非人格化”道路。在此潮流中,恰恰需要自我的反省。 当夜深人静,独处一室的时候,我们应扪心自问,身上有多少依附 权势的后遗症?有多少权力情结?红眼妒忌症?打击报复综合症? 有多少阴暗心理?在背后说了多少贬抑他人的话?有多少出卖告密 行为?对优我者怀有多少仇恨?对不如我者有多少鄙夷?在此权患 未除,钱患已至的潮流中,是否对“豪华生活”妒火中烧?不顾一 切追求暴富?对社会正义有多少关怀?对暴力残酷有多少痛恶?对 自己的行为是否负责?对工作是否敬业?这一切反省,大概只有在 敬畏悚惕的信仰中,方能达到笃诚痛悔的境地。   现代社会是文化多元的社会,终极价值的抉择是私人之事。一 切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信念和行为,皆应受到平等的尊重。道的信仰 及其价值,只是一种生命的抉择而已。然而知识者社会责任的冷漠 ,终究是一个关乎社会前景,因而关乎个体命运的重大问题。一切 严肃的思想者,皆有责任根据自身所笃信的理由,介入自由的探讨 与交流。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